股份轉讓需要哪些手續及流程
股份轉讓需要的手續和程序如下:1. 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書。
2. 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執照正副本、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原件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 辦理稅務變更登記手續。
股份轉讓的程序如下:1. 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 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 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 辦理變更登記。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承諾與保證;最后,股權變更協議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流程
一、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x0d\x0a(一)首先需要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x0d\x0a(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欲相關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x0d\x0a(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x0d\x0a(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x0d\x0a(五) 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再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x0d\x0a 二、法律依據\x0d\x0a《公司法》\x0d\x0a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x0d\x0a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0d\x0a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x0d\x0a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x0d\x0a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x0d\x0a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x0d\x0a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x0d\x0a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份轉讓怎么辦理
摘要:公司股東的權益是根據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決定的,不過股東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他人,而根據轉讓股份的情形來決定股東的權益是否進行存在。接下來由小編為您介紹公司股份轉讓流程、股份轉讓協議書等關于股份轉讓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股份轉讓流程
1、由轉讓前的股東簽訂股東會決議。
2、由轉讓方和出讓方簽訂出資轉讓協議。
3、由新的股東組成股東會做出新的股東會決議,同意新成員組成新的股東會,選舉監事和董事。
4、選舉新的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等。
5、由新的股東會做出章程修正案。
6、去工商領變更登記申請書。
股份轉讓的方式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有限公司股份轉讓需要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不過需要先由轉讓前的股東簽訂股東會決議等方面的程序。
股份轉讓的限制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戶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股份轉讓協議簡單范本
股份轉讓要交哪些稅
公司股東股份轉讓交稅如下:股權轉讓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交納印花稅。對于股權轉讓所得,如果股東是自然人,還要按20%稅率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是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
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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