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3.有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實有資本; 4.有一定數量的周轉住房; 5.有適應工作需要的專業管理人員; 6.有符合《 公司法 》要求的 公司章程 ; 7.符合《公司法》和相關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 有限責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申請擔保公司需要的條件法律分析:(一)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從事再擔保的擔保機構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1億元人民幣以上;跨省從事擔保業務應達到實收貨幣資金2億元人民幣以上。
(二)發起人無犯罪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有專職技術從業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人員制度。
(五)政府監管部門及行業指導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六)獲得從業人員資格5人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擔保需要哪些條件?申請擔保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證明;(三)具有穩定收入來源,信用良好,且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合法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五)足額交納購房首付款;(六)提供擔保中心認可的反擔保;(七)擔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2、擔保申請人應當按照擔保中心的要求,向擔保中心提出書面擔保申請,并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一)身份證明;(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或收入證明;(三)房屋買賣合同或者房屋預售合同;(四)購房首付款支付證明;(五)擔保中心要求的其他證明。
公司對外擔保的條件是什么?1、被擔保人須是擔保人依法在境內外設立、直接或間接持股的企業;2、被擔保人不得為連續三年虧損企業,資源開發類企業除外;凈資產應為正值;3、對擔保人的要求: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凈資產與總資產比例不低于15%;4、債務人以自身財產為自身債務擔保無需批準;5、擔保履約逐筆核準,履約后追償所得外匯資金結匯需經外管局逐筆核準;6、簽訂對外擔保合同后15日內到外管局辦理登記
開設擔保公司需要的條件包括報送包括擔保機構的章程;擔保機構的擔保細則;擔保機構的經營業務管理辦法等申請文件;且實收貨幣資金應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等。《民法典》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