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時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作為法人的,公司法人是有一些硬性的規定的,有一些自然人是不能成為公司法人的。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法人。
1、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它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2、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
3、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4、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5、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6、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7、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8、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須合法,其設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案、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獨立進行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民事活動的后果。因此,法人應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或能夠提供經費來源。這是其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物質基礎,也是其得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保障。
法人應該有自己的名稱,通過名稱的確定使自己與其他法人相區別。《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對企業名稱的組成、適用等作了規定。根據該規定,企業的名稱應依次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并在企業名稱前冠以企業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縣行政區劃名稱。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適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于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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