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出席會議人數規定
法律主觀:
公司法關于董事會人數規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成員為5-19人。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人數不足法定人數
法律主觀:
董事人數規定因公司的類型有所不同。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人數為3到13人;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數為5到19人;董事的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條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人數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主要類型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責任有限公司兩類,而設立公司的時候,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而符合人數的股東是條件之一,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人數?下面由律師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人數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人數規定是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第一百零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規定的人數”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人數規定是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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