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
1.國家公務員不能注冊公司
2.法官、檢查管不能注冊公司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從事營利活動的人,不得成為企業投資人。
4.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
5.正在被執行刑罰或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6.正在被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7.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其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8.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其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
9.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且其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10.個人所負債務數額較大且到期沒有清償的不能注冊公司
未滿三年不能注冊公司的:
1.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且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其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能注冊公司
2.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其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從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存在以上情況的人都是不能辦理公司注冊的,所以請對號入座判斷自己是否具有注冊公司的資格,哪些被剝奪了社會權益的人同樣沒有資格創業,因此創業也不是你想就能夠做到的,保證自身信譽的良好也是判斷公司注冊符合條件的標準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公司申請破產需要什么條件
一、公司申請破產條件
(一)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二)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三)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二、《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
企業經人民法院批準宣告破產,進入破產程序。
公司申請破產需要什么條件
公司申請破產需要什么條件一、正面回答:
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具體包括:
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2、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如果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的,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以及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二、公司申請破產的流程是: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組
3、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4、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5、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7、制定破產清算報告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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