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購,原有員工直接就變成新公司的員工,一般收購從法律上講都是這樣。如果要裁員,按照法律,根據工作年限,必須支付N+1的補償給員工,收購協(xié)議簽之前裁員,就原公司支付,簽之后裁員,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則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基本這種情況仲裁都會支持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的規(guī)定,只要新公司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重新計算工齡時,才可以要求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分析:公司被并購的,員工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轉移給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原來的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員工和新的公司需要按照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繼續(xù)履行雙方的義務,但雙方也可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廠名更換或被收購,并不能影響員工的勞動合同,你們的勞動合同連續(xù)計算,員工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 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新單位連續(xù)計算,同時應在新公司的勞動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認。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廠名更換或被收購,公司不要員工了,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每工作一年賠償你一個月工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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