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要經營必須先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就是無照經營,會被工商部門處罰的。同樣不再經營的也需要去注銷營業執照。
一、怎么注銷公司營業執照
1、先找到營業執照正副本,當初發放的是正副本,注銷時須將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丟失,則需要在當地報紙上發布遺失聲明。
2、辦理注銷還需要經營者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必須是本人的身份證。
3、如若本人現場來不了,可以委托代辦,但必須出具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4、清稅證明!辦理注銷前,先看一下執照是否為兩證合一的執照,如果執照上印的是注冊號,則不是兩證合一的,不需要開清稅證明。如果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則是兩證合一,需要開具證明。該證明在國稅或地稅開具。
5、手續準備齊全,就可以辦理了。辦理地點為轄區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經統一安排至行政服務中心。建議出門前撥打12315詢問一下具體地址。
二、公司營業執照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公司營業執照的法律效力包括:
1、公司營業執照具有證明公司成立的效力。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2、公司營業執照具有確認公司身份的效力。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因此,公司營業執照是表明公司身份的法律文件。
3、公司營業執照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法律憑證,具有許可公司營業并確定公司經營范圍的效力。
公司營業執照所簽發的日期則為公司成立的日期,也便是公司可憑法人的名義開始營業的相關起始點。值得的注意的是,在設立階段,公司未正式成立,并不具備企業的法人資格,不可憑公司名義的參與相關民事活動。
三、營業執照異常怎么解除
首先要知道企業經營異常原因,然后根據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異常名錄原因去工商部門解決。
1、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按相關的規定營業執照(正本)要懸掛在公司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
2、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副本以折頁的開合方式設計的方便攜帶。
3、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登記機關依照《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
4、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應當換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遺失或毀損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聲明作廢,并向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或者更換。
5、另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依法對轄區交通、煤礦和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市場主體因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終止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依法需要清算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
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銷的決議或者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文件。
(三)清算報告、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四)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證明。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注銷分支機構決定書。
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二項、第三項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請市場主體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三項材料。
注銷營業執照的具體步驟:
(1)進行注銷公告 第一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登報; 第二步:進入企業信息填報 第三步:進行一般注銷填報 第四步:對外公示45日(無異議) 。
(2)到稅務部門進行清稅,出具清稅證明 。
(3)公示45天滿后,到大廳市監窗口提交資料進行注銷(無辦理期限)。
(4)領取注銷登記證 。
網上注銷營業執照流程如下:
1、在微信搜索營業執照注銷;
2、在搜索結果頁面點擊【個體執照工商辦理注冊注銷】;
3、進入頁面后點擊【服務】;
4、在彈出的頁面點擊【執照注冊注銷】;
5、最后點擊【營業執照注銷】即可。
注銷營業執照需準備以下材料:
(1)注銷登記申請書
(2)清稅證明
(3)股東會決議/股東決定(備案)
(4)清算報告
(5)清算組報告
(6)股東會決議/股東決定(決定注銷)
(7)營業執照正副本
已履行公司清算組成員備案等法定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3)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營業執照不注銷有以下影響:
不注銷的營業執照可能會被吊銷,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隨之消亡,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否則,屬于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二百一十一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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