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法人和股東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倒閉法人和股東不用承擔責任。
公司倒閉有很多原因,如果法定代表人沒有違法行為則不追究責任。股東也是一樣,如果沒有違法行為則不追究責任。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抽逃出資等行為,那萬一最后公司資不抵債,進行清算,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以個人財產承擔責任。
注冊公司條件:
1、注冊公司首先得有人,公司創辦人,也就是股東。股東必須年滿18周歲,有身份證明及行為能力的人;
2、注冊公司要有注冊地址。這個注冊地址可以是商業用途也可以是工業用途,現在住宅也可以作為注冊地址;
3、注冊公司需要注冊資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公司資金實力,和可以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注冊公司需要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注冊公司需要有公司的基本戶與納稅帳戶,這是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
注冊公司需要的資料如下:
1、公司名稱是必須要準備一個的,可以提前多準備幾個,以備不時之需;
2、公司注冊地址是肯定要有,如果自己沒有實際地址的話可以選擇掛靠地址;
3、公司經營范圍需要提前明確,這個經營范圍并不是說越廣越好,主要是圍繞自己主要經營業務;
4、注冊資本也是必須的,注冊資本有實繳和認繳,而且這個注冊資本也并不是越多越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看;
5、法人、股東、監事身份證信息,這三者缺一不可;
6、各位股東、法人、監事的個人銀行U盾,辦的哪個銀行U盾,就下載哪個銀行的驅動,非深圳銀行簽發的不可以,必須是深圳本地銀行簽發。
綜上所述,公司倒閉有很多原因,如果法定代表人沒有違法行為則不追究責任。股東也是一樣,如果沒有違法行為則不追究責任。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抽逃出資等行為,那萬一最后公司資不抵債,進行清算,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以個人財產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破產對法人和股東有什么影響
一般公司破產后不會對股東有影響,公司破產時,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主要有:
1、出資按時足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2、遵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
公司破產清算的具體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2、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此外,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破產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公司破產股東原則上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在經營情況同時滿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條件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關于公司破產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下面我為您進行詳細解答。一、公司破產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1、公司破產股東原則上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在經營情況同時滿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條件時,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2、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二、企業破產該怎么清償債務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破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且發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明確規定召開債權人會議。企業和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后,由人民法院發布公告,中止破產程序,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不執行和解協議,依法宣告破產的,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依法對破產企業進行財產清算和處理。 2、企業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某企業欠你公司的商標許可轉讓費,按規定屬于一般債權,不屬優先清償的范圍,只能與同順序其他債權按比例清償。所以,你公司不能要求法院優先清償。 是不需要股東還債的。作為債權方,
公司破產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一般情況下股東不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但若股東存在虛假出資、出資不到位的情形下,則應當在自己的出資義務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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