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消費者糾紛解決途徑:1、協商:雙方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仲裁: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而且達成書面協議將糾紛交給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糾紛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5、訴訟:當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后途徑。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有哪些
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一般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消費者可以通過與商家協商、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調解、請求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解決消費爭議。
一、消費者如何進行申訴?
消費者決定申訴時,應依照商品和服務的性質向具有相關職能的行政部門(如衛生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部門、工商部門、建設部門等)提出。消費者申訴一般應采用書面形式,一式兩份,并載明下列事項:
(1)消費者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2)被申訴人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3)申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
(4)申訴的日期。必要時,消費者可委托代理人進行申訴活動,但需向有關行政部門提交授權委托書。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后,如果與經營者協商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調解書。如果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可以撤回申訴,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撤回申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投訴的形式:
消費者投訴可以采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采取哪種形式,都要講清楚以下內容:一是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四是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五是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對經營者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消費者協商和解建議的行為,消費者應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徑解決爭議問題。即可用投訴、申訴或仲裁、起訴手段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消費爭議的解決途徑
消費者爭議的解決途徑具體如下: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委員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實際上就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必須限制和打擊。如果放任經營者損害消費者利益,就會使廣大合法、誠實的經營者的利益受到損害,污染競爭環境。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建議綜上昂問題所述消費爭議的解決途徑,以上內容非常詳細,僅供參考,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去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爭議解決的途徑,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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