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的優惠政策
1、車輛購置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規定,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
2、車船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對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免征車船稅。”該文件明確指定,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與財政扶持的口徑一致)。并制定認定標準,如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最大電功率比大于30%;等。此后,三部委曾聯合制定兩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只有目錄里的新能源汽車才能享受免征優惠;
3、增值稅,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新能源汽車你必須要知道的“七大政策”
1.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到10%。
自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排量的汽車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2016年12月13日,國家再次對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購置稅征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購置稅優惠從之前的5%改為按照7.5%來征收,依舊低于原本10%的基本稅率。
2.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將免征車輛購置稅
根據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簡稱《目錄》)實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3.貸款買車首付低至15%。
為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2017年11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了新修訂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傳統燃油車的汽車貸款比例不變,依舊是80%;新能源汽車的最高貸款比例為85%;二手車的貸款比例也從50%提高到了70%。
4.電子車牌逐步推行。
2018年開始我國要逐步推行電子車牌,將從北京、天津、重慶、河北等地方試點運行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起草《汽車電子標識通用技術條件》征求意見稿的內容規劃,將在全國設置100萬個監測點,未來在全國出現擁堵城市的核心區域,都將使用電子車牌進行監測。所謂的電子車牌將會存儲該車的車牌號、種類、車型、年檢期、使用性質等十余項車輛信息,這些信息具有唯一性,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被冒用、盜用和仿制。
5.新能源雙積分政策。
自2018年4月1日起,將針對在中國境內銷售乘用車的企業(含進口乘用車企業)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及新能源乘用車生產(NEV積分)情況進行積分考核
6.車輛不能隨便懸掛與品牌不符的車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出廠車輛電動車窗需具備防夾功能、不能隨便懸掛與車輛均需配備反光背心。
7.2018新能源補貼新政塵埃落定。
2018年的補貼政策從2月12日開始實行,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1、購置稅優惠現行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買1.6升及下列排量的乘用車減征7.5%的征收率征繳汽車購置稅。自2021年1月1日起,修復按10%的法律規定征收率征繳汽車購置稅。
2、車輛購置稅減免的乘用車
可享有車輛購置稅減免的乘用車,就是指在制定和工藝特點上關鍵適用于運載旅客以及行李托運和(或)臨時性物件、含駕駛人員坐位以內數最多不超過9個坐位的車輛。實際包含:
(一)國產汽車:“我國機動車輛整車產品合格證”(下稱合格證書)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型號編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據,相同)為“7”,“排量和輸出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值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二)國內專用型乘用車:合格證書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型號編號為“5”,“排量和輸出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值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值載品質(kg)”項低于額定值載客總數和65kg的相乘。
(三)別的國內乘用車:合格證書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型號編號為“6”,“排量和輸出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值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四)_口乘用車。參考國內類似車系性能參數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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