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有什么程序
1、制定并購戰略規劃。
2、選擇并購對象。企業應當對可并購對象進行全面、詳細的調查分析,根據并購動機與目的,篩選合適的并購對象。
3、制定并購方案。
4、提交并購報告。確定并購對象后,并購雙方應當各自擬訂并購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
企業并購有哪些階段?
第一,前期準備階段。
首先,企業要根據自身的資金狀況、發展目標和其他情況制定出相應的初期并購方案,在方案中明確目標企業的行業、規模等基本情況,然后,根據并購方案去尋找有效的途徑確定并購對象并與其進行初步的溝通。
第二,目標企業調研階段。
對目標企業進行調研,需要對目標企業的制度、財務、法律、人事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調研,并形成客觀、公正、準確的盡職調查報告,供出資方參考。
通常,這個階段所用周期在并購的整個流程中較為漫長。
第三,并購方案調整階段。
沒有任何方案是適用于全部企業的。根據對目標企業進行的調研,確定其狀況是否適合自己的并購方案,如有必要,在此階段,出資方需要對并購方案進行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而異的調整直至方案達到最佳適用性。
如果對目標企業調研的結果顯示該企業不適合出資方的要求,則應繼續回到第一步進行準備和尋找對象,直至尋找到合適的目標企業。
第四,談判及簽約階段。
在目標企業確定、并購方案確定后,雙方即可以進入實質性的談判及簽約階段。雙方需要對并購的價格、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進行具體的確定。直至簽訂出最后的并購合同。
在此過程中,對于企業的不同方面可以分步驟進行談判,但是在每個步驟中,都必須形成具體確定的法律文件。在法律文件中,既要對以往的、現在的問題和決議進行體現,又要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進一步風險進行預防。
第五,并購實行階段。
并購實行階段,是企業并購的最終階段。雙方要進行具體的項目運作,并且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新問題,直至并購項目圓滿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收購公司的方式和流程
收購公司是指一家公司通過購買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資產來控制或持有該公司的財產和業務。以下是收購公司的方式和流程:
1. 收購方式:
(1)股權收購:通過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來實現收購。
(2)資產收購:通過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來實現收購。
(3)合并收購:將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
2. 收購流程:
(1)確定收購目標:確定收購目標,包括目標公司的類型、規模、業務、財務狀況等。
(2)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包括財務、法律、經營、人力資源等方面的調查。
(3)制定收購計劃:根據盡職調查結果,制定收購計劃,包括收購方式、收購價格、收購時間、收購資金來源等。
(4)與目標公司接觸:與目標公司進行接觸,了解其意愿和條件,進行談判。
(5)簽訂收購協議:在談判達成一致后,簽訂收購協議,明確收購的具體條款和條件。
(6)履行條件:根據收購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履行相應的條件,如支付收購價款、完成審批程序等。
(7)完成收購:完成收購程序,將目標公司納入收購公司的管理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收購公司的方式和流程可能會因國家法律法規、目標公司的類型和規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收購前,應該咨詢專業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以確保收購過程合法、規范和順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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