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實繳和認繳有什么區別
認繳和實繳的區別在于兩者的企業注冊制度,具體區別如下:
1、繳納時限不同;
2、法律沿革不同;
3、繳納方式不同;
4、反應的內容不同。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1、在辦理工商登記手續時,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工商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2、認繳登記制的設立,對于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優化經營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加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3、轉變監管方式,強化信用監管,促進協同監管,提高監管效能,通過加強市場主體信息公示,進一步擴大社會監督,促進社會共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在動力;
4、依照相關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規定,除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業、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冊資本認繳制度。
公司注冊資金認繳和實繳的弊端:
1、認繳注冊弊端,皮包、騙子公司增多;
2、實繳注冊弊端,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
3、工商行政機關監管不力等因素,此時,注冊資金實繳制度不但成為空設,而且無形中成為股東規避責任的一種手段。
綜上所述,實繳制要求注冊公司時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寫多少,那么公司的驗資賬戶就必須有相應的數額,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認繳制不要求一次性繳清注冊資本,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期限每年繳納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企業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有什么區別
企業注冊資本認繳和實繳的主要區別在于資金到位的時間和方式。
首先,認繳注冊資本是指企業在設立時,不需要一次性實際繳納全部注冊資本,而是可以在章程中約定分期繳納。也就是說,股東在認繳注冊資本時,并不需要立即支付資金,而是可以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內支付。這種方式使得企業設立變得更加靈活,減輕了資金壓力。
其次,實繳注冊資本是指企業在設立時,必須一次性實際繳納全部注冊資本。這種方式要求股東必須立即支付認繳的全部資金,對于資金壓力較大的企業來說,可能會增加其設立的難度。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一家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如果采用認繳方式,股東可以在公司設立時只繳納10萬元,剩余的90萬元可以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內支付;如果采用實繳方式,則股東必須在公司設立時一次性支付100萬元。
總的來說,認繳和實繳注冊資本的主要區別在于資金到位的時間和方式,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來選擇合適的注冊方式。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采用哪種方式,企業都應該在章程中明確約定注冊資本的繳納方式和時間,以確保公司的合法運營和發展。
相關推薦:
破產取回權的行使問題(取回權的行使)
企業合作合同范本(企業意向合作協議范本必備5篇)
年終獎要交稅嗎(公司給的獎金要交稅嗎)
挪用個體公司資金(挪用個體戶資金犯罪嗎)
騙取出口退稅罪構成(進出口騙稅1000萬怎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