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詳細流程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對公司進行清算、結算和注銷的過程。公司清算的詳細流程如下:
1.召開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公司清算必須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并且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
2.成立清算組:公司清算組由公司股東或者董事會指定,由清算組組長、成員組成。清算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制定清算方案,并向公司股東或者董事會報告。
3.清算財產:清算組應當對公司的財產進行清算,包括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
4.清償債務:清算組應當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公司的債務,包括優先清償稅款、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等。
5.分配剩余財產:如果公司清算后仍有剩余財產,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協議的規定進行分配。
6.注銷公司:清算組應當在清算完畢后,向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銷公司,并注銷公司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清算的流程可能會因為公司類型、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公司清算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處理,確保清算過程合法、公正、透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第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實際控制人原因造成,債權人主張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注銷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清算組織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財產,不僅包括固定資產,還要流動資產;不僅包括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不僅包括債權,還包括債務。在清理后,清算組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作為下一步工作的基礎。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并進行債權登記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為了防止清算組對個別債權人進行優先清償,新法增加規定了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法定義務。
三、提出財產估價和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四、分配財產
清算的核心任務是分配財產。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財產的分配順序依次為:(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5)上述四項款項清償完畢之后的公司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要體現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則。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照上述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清算的類型有哪些?
(一)破產清算
破產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下,依照破產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二)非破產清算
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進行的清算, 非破產清算又分為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沒有法院干預和債權人參與的情況下,通過清算人自主自覺的行為進行清算,而特別清算則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為清算遇有顯著障礙時或者存在可能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形下適用的清算程序。
(三)自由清算
任意清算也稱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東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的清算。此種清算一般沒有先后程序規定,也無論是否能足額清償,不能清償的債權不因清算結束而消滅。任意清算通常適用于人合公司、無限公司。
公司清算的費用有哪些?
清算費用,是指清算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是清算組為開展清算工作而支付出的全部費用,如公告費、咨詢費、差旅費、辦公費、清算組成員的報酬等,應從公司清算財產中優先撥付。
《公司法》僅僅規定了清算費用應從公司清算財產中優先撥付,并未規定清算費用的認定標準,也沒列舉清算費用的范圍。
不過我國《企業破產法》第4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為破產費用: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已失效)也曾在第23條規定:“下列清算費用從清算財產中優先支付:
(一)管理、變賣和分配企業清算財產所需的費用;
(二)公告、訴訟、仲裁費用;
(三)在清算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由于基本理論的相似性,上述兩個文件關于清算(破產)費用規定可以在確定《公司法》第187條第2款所規定的“清算費用”時作參照之用。
因為清算費用的優先償付性,清算費用的支出直接關系到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所以必須對清算費用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
公司注銷完整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銷完整流程如下:
一、登報
在公司清算期間即可登報公示,需要在當地工商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內資企業只需登報一次,外資企業需要登報3次。最好選擇日報進行公示,注銷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銷社保
社保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繳情況。通過后領取《社保注銷通知單》。
三、注銷國、地稅
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需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先注銷國稅,再注銷地稅。
稅務局會核查公司是否完稅。通過后領取《稅務注銷通知單》。
四、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登報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記的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公司營業執照。通過后領取工商局出具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 》。
注:很多報告需要填寫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辦理時的“最后關頭”再填,以免日期有誤導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業比如合伙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時需要同時將印章交予工商部門。
五、注銷銀行賬戶
到公司開戶行注銷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六、注銷印章
最后,應當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注:非公司制企業比如合伙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時需要同時將印章交予工商部門,而公司制企業注銷印章是銷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銷毀。
拓展資料
公司注銷有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原因,內部原因例如公司經營不善,市場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銷、撤銷等,具體如下:
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
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
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
公司吊銷或撤銷后轉注銷。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司注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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