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型基金的優缺點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債券基金是最重要的一類固定收益產品。債券型基金就是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投資人可以在特定的時間內取得固定的收益并預先知道取得收益的數量和時間。那么,債券型基金的優缺點有哪些?
債券型基金的優缺點如下:
【1】債券型基金優點
債券型基金具有低風險、流動性強等優點,債券基金通過對不同債券的投資,能夠有效降低投資者投資于某種債券可能所面臨的風險。而通過債券基金間接投資于債券,則可以獲取很高的流動性,隨時可將持有的債券基金轉讓或贖回。
【2】債券型基金缺點
首先,只有在較長時間持有的情況下,才能獲得相對滿意的收益。然后,在股市高漲的時候,收益也還是穩定在平均水平上,相對股票基金而言收益較低,在債券市場出現波動的時候,甚至有虧損的風險。
總的來說,很多債券的流動性較差,投資者很可能只有持有到期才能兌現收益。而通過債券基金間接的投資債券,則可以獲得很高的流動性,隨時可將持有的債券基金轉讓或贖回。
簡述債券投資的優缺點。
1.債券籌資的優點。首先,債券籌資的成本較低。從投資者角度來講,投資于債券可以受限制性條款的保護,其風險較低,相應地要求較低的回報率,即債券的利息支出成本低于普通股票的股息支出成本;從籌資公司來講,債券的利息是在所得稅前支付,有抵稅的好處,顯然債券的稅后成本低于股票的稅后成本;從發行費用來講,債券一般也低于股票。債券投資在非破產情況下對公司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影響不大,因而不會稀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股東對公司的控制。第二,公司運用債券投資,不僅取得一筆營運資本,而且還向債權人購得一項以公司總資產為基礎資產的看跌期權。若公司的市場價值急劇下降,普通股股東具有將剩余所有權和剩余控制權轉給債權人而自己承擔有限責任的選擇權。第三,債券投資具有杠桿作用。不論公司盈利多少,債券持有人只收回有限的固定收入,而更多的收益則可用于股利分配和留存公司以擴大投資。 2.債券籌資的缺點。首先,債券籌資有固定的到期日,須定期支付利息,如不能兌現承諾則可能引起公司破產。其次,債券籌資具有一定限度,隨著財務杠桿的上升,債券籌資的成本也不斷上升,加大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可能導致公司破產和最后清算。第三,公司債券通常需要抵押和擔保,而且有一些限制性條款,這實質上是取得一部分控制權,削弱經理控制權和股東的剩余控制權,從而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發展和進一步的籌資能力。 希望能幫到你
企業發行債券的優缺點
企業發行債券的優點是:
1.籌資成木較低。
2.有利于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
3.保證原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發行債券籌資的缺點是:
1.財務風險較高。
2.限制條款較多。
3.籌資數額有限。
發行債券是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債券發行是證券發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債券形式籌措資金的行為過程通過這一過程,發行者以最終債務人的身份將債券轉移到它的最初投資者手中。
拓展資料:
關于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均可發行公司債券,而不再區分有限責任公司的國有或民營性,且規定了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那么發行債券的條件是
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具有償債能力;經濟效益良好,發行債券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如果是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不但涉及債券認購人與持有人的利益,還涉及公司原股東利益和資本市場秩序,因此,應接受更嚴格的規制,除應當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即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三、具有償債能力;
四、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
五、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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