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的起源
信用證起源于古羅馬法,該法明確了 商品與貨幣交換過程中可采用文字書寫的信用證件,以表示交換雙方的商業信譽。
信用證的定義
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付款的書面文件,它是一種銀行信用。
信用證的種類
A. 按基本性質分類
a. 根據是否要求受益人提交單據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開證行憑跟單匯票或單純憑單據付款的信用證。單據是指代表貨物或證明貨物已交運的運輸單據。如提單、鐵路運單、航空運單等。通常還包括發票、保險單等商業單和國際貿易中一般使用跟單信用證。
光票信用證(Clean Credit)是開證行僅憑不附單據的匯票付款的信用證,匯票如附有不包括運輸單據的發票、貨物清單等,仍屬光票。
b. 根據開證行的責任分為不可撤銷信用證和可撤銷信用證
不可撤銷信用證是指信用證一經開出,在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開證人及保兌行(如果有)的同意,開證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銷信用證的規定和。
信用證上未注明可否撤銷,即為不可撤銷信用證。國際貿易中使用的信用證,基本上是不可撤銷信用證。
可撤銷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有權隨時予以修改或撤銷,但若受益人已按信用證規定得到議付、承兌或延期付款保證,則銀行的撤銷或修改無效。
c. 根據是否有另一家銀行為信用證加保,可分為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
保憑信用證(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是指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由另一家銀行保證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履行付款義務。對信用證加保兌的銀行稱為保兌行,保兌行承擔與開證行相同的第一性付款責任。
當開證銀行資信好和成交金額不大時,一般都使用不保兌的信用證。我國銀行不開具要求另一家銀行保兌的信用證,故我國進口企業通常不接受開立保兌信用證的要求。
d. 按信用證付款方式,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遠期付款信用證、承兌信用征和議付信用證四種方式
國際貿易中最常用的是議付信用證(Negotiation Credit),議付信用證指允許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銀行或任何銀行交單議付的信用證。通常在單證相符的條件下,銀行扣取墊付利息和手續費后立即將貨款墊付給受益人。議付信用證可分為公開議付信用證和限制議付信用證,前者受益人可任擇一家銀行作為議付行,后者則由開證行在信用證中指定一家銀行為議付行。開證行對議付行承擔付款責任。
即期付款信用證和遠期付款信用證都在信用證上明確規定一家銀行為付款行,不要求受益人出具匯票,僅憑提交的單據付款。承兌信用證則規定由開證行或指定的承兌行對受益人開出的遠期匯票進行承兌。以上三種信用證,是否有銀行愿意議付與開證銀行無關。
一切信用證都必須明確表示它適用于哪一種方式。
B. 附加性質分類
a. 可轉讓信用證
信用證上注有"Transferable",受益人有權將信用證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使用。可轉讓信用證的受益人一般是中間商,第二受益人則是實際供貨商。
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證中的授權銀行(轉讓行),向第二受益人開出新證,新證由原開證行承擔付款責任。原證條款不變,但其中信用證金額、商品單價可以減少,有效期和裝運期可以提前,投保比例可以增加,申請人可以變成原受益人??赊D讓信用證只能轉讓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能再轉讓給新的受益人。
在使用過程中,當第二受益人向轉讓行交單后,第一受益人有權以自己的發票和匯票替換第二證受益人的發票和匯票,以取得原證和新證之間的差額。
b. 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Credit)
信用證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額可恢復使用直至達到規定次數或累積總金額為止的信用證。這種信用證適用于分批均衡供應,分批結匯的長期合同,以使進口方減少開征的手續、費用和押金,使出口方既得到收取全部交易貨款的保障,又減少了逐筆通知和審批的手續和費用。
循環信用證的循環方式可分為按時間循環和按金額循環。
循環信用證的循環條件有三種:
?。╨)自動循環。即不需開證銀行的通知,信用證即可按所規定的方式恢復使用。
(2)半自動循環。在使用后,開證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停止循環的通知即可恢復使用。
?。?)非自動循環。在每期使用后,必須等待開證行通知,才能恢復使用。
c. 假遠期信用證(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信用證中規定:"遠期匯票即期付款,所有貼現和承兌費用由買方負擔。"這種信用證,受益人開出的是遠期匯票,但議付時等同于即期匯票,不因此而增加貼息的負擔。對開證申請人來說,取得了延期付款的融資方便,又利用了開證銀行優惠的貼現率。
d.帶電匯償付條款的信用證(Credit with T/T Reimbursement)
即期信用證中規定,議付行在議付后可以電傳方式通知開證行,要求開證行立即以電匯方式將貨款撥交議付行。這種方式使出口商在議付時減少扣減貼息的計息天數,但開證行未經審查即先行付款,故開證行往往在信用證中指定一家可靠的議付行,即為限制議付信用證。
e. 背對背信用證(Back to Back Credit)
指受益人以原證為抵押,要求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立一張內容相似的信用證。背對背信用證通常由中間商申請開上給實際供貨商。其使用方式與可轉讓信用證相似,所不同的是原證開證行并未授權受益人轉讓,因而也不對新證負責。
背對背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是國外的,也可以是國內的。
f. 對開信用證(Reciprocal Credit)
指兩張互相制約的信用證, 進出口雙方互為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雙方的銀行互為開證行和通知行。這種信用證一般用于補償貿易、易貨貿易和對外加工裝配業務。
通常在先行開出的信用證中注明,該證需待回頭信用證開出后才生效??荚嚧笪艺?/div>
信用證的種類,等待解決
摘要:本文旨在介紹信用證的種類,首先介紹了信用證的定義及其作用,然后介紹了國際貿易中常見的幾種信用證,最后總結了信用證的種類。
大綱:
I. 信用證的定義及其作用
A. 信用證的定義
B. 信用證的作用
II. 國際貿易中常見的幾種信用證
A. 單一信用證
B. 雙重信用證
C. 聯合信用證
D. 轉讓信用證
E. 遠期信用證
III. 總結
信用證的種類
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的重要結算手段,它是一種金融憑證,由開證行發出,表明開證行保證付款人按照信用證條款履行義務。信用證的作用是擔保買賣雙方貿易結算,保證雙方貿易安全。
信用證有多種類型,其中最常見的是單一信用證、雙重信用證、聯合信用證、轉讓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
單一信用證是最常見的一種信用證,它是由開證行根據受益人的要求發出的,為受益人提供貨物的供應商提供付款保證。
雙重信用證是一種特殊的信用證,它由兩家不同的銀行發出,受益人可以從兩家銀行中任選一家履行付款義務。
聯合信用證是由兩家或多家銀行聯合發出的,它比雙重信用證更加安全,受益人可以從多家銀行中任選一家履行付款義務。
轉讓信用證是由受益人提出的,它可以讓受益人將信用證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以滿足不同的貿易需求。
遠期信用證是一種特殊的信用證,它可以讓受益人在未來的某一時間點支付貨款,以滿足受益人的貿易需求。
總之,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重要的結算手段,它有多種類型,其中最常見的有單一信用證、雙重信用證、聯合信用證、轉讓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它們可以提供貿易雙方更安全的結算保障,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信用證種類分別有哪幾種?
是國際結算方式的一種。信用證方式是典型的逆匯。(逆匯:由債權人主動出具票據,委托銀行向債務人收取一定金額款項的方式,結算工具是由債權人轉向債務人,資金是由債務人轉移給債權人)。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是開證行應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開給受益人的書面保證文件,開證行在一定的期限和規定的金額內,只要受益人交來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開證銀行一定付款。信用證的特點1.開證行負第一性的付款責任。2.信用證是一種自主文件,但其一旦開出,便獨立于買賣合同。3.信用證是單據業務,各當事人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貨物。信用證的種類1.依信用證是否附有單據可分為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和光票信用證(Clean Credit),在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跟單信用證,光票信用證通常用于總公司與分公司間的結算。2.按開證行承擔的付款責任,可分為可撤銷信用證(Revocable L/C)和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L/C),信用證必須表明是否可撤銷,如未表明,視為不可撤銷信用證。3.按信用證上是否有另一家銀行的保兌,可分為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L/C)和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ed L/C)。4.按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Sight Payment L/C)、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 Payment L/C)、承兌信用證(Acceptance L/C)和議付信用證(Negotiation L/C)。5.按信用證是否可轉讓,分為可轉讓信用證(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轉讓信用證(Untransferable L/C)。6.根據信用證金額能使用的次數,分為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L/C)和非循環信用證(Non-revolving L/C),其中循環信用證又可分為按時間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around Time)和按金額循環信用證(Revolving around Value),它又分為三種:自動式循環信用證、半自動式循環信用證、非自動式循環信用證。7.背對背信用證(Back to Back Credit),又稱為轉開信用證、橋式信用證、從屬信用證、補償信用證,是指中間商受到進口商的信用證后,要求原通知行或其它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證給另一受益人,這種信用證就是背對背信用證。8.對開信用證(Reciprocal L/C)是指進出口雙方相互向對方開出信用證進行結算的方式。第一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第一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受益人。9.紅條款信用證(Red Clause Credit)又稱打包放款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允許出口商在裝貨交單前支取全部或部分貨款的信用證,以前這一條款多打成紅色。使用信用證結算,實際上是一種單據的買賣,賣方要求買方開來信用證以后,才會把單據交給付款行,也就是說,只有付款行付款后,買方才能拿到提取貨物必須的單據。這種方式在國際貨款結算中是十分安全的。一般在初期建立業務關系的公司間會要求必須使用信用證方式結算。
相關推薦: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設立(設立中外合作企業的條件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辦事處設立(公司辦事處需要營業執照嗎)
車輛購置稅過戶(車輛購置稅需要過戶嗎)
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法律關系由哪些要素構成)
合伙與合作的區別(合作與合伙有什么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