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有哪些權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股東對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行使表決權是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丁規定,股東有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選舉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或監事。同時,股東本人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董事和監事的任職資格,也有權被選舉為公司的董事或監事。 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股東出資后就不允許再抽回出資。股東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將自己的出資或股份轉讓給他人,不轉讓是沒法退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將出資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公司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此限制。這主要是因為有限責任公司除了“資臺”外,更加體現“人合”的特點。 4.股東知情權 股東知情權是讓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有了解的權利,這是股東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行使權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經營管理來說,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臺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但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掃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井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絕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的,股東有訴訟的權利。股東就此起訴時,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證明股東查閱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決股東敗訴。 5.盈余分配權和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盈余分配權是股東權利最核心的內容,因為股東投資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東出資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約定盈余分配比例,這充分體現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則。但股份有限公司則不可以如此自行約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實行盈余分配。有的股東在中途退出公司時,也要求分配公司財產,這種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規定。股東中途退出,只能轉讓股份,而不能分配財產。 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只能在公司解散時行使,對以公司的全部財產清償全部債務后的剩余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或持股比例認繳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的新股而不是股東的人,則沒有這種優先認購權。同時,這也是股東優先權的表現形式在很多情況下,新增資本或者發行新股,會給股東帶來很大利益。因此,保證股東優先購買,體現了法律對股東權利至上的認可。 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東大會的權利 為了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公司法》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建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標準降低了,由以前“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方能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修改為現在的“持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就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另外,在懂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而不召集和主持的,有限責任公司有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公司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汁持有公司1/1O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上要是為了減弱大股東對公司的絕對控制,加大保護中小股東的力度,使中小股東讓利益受損或者在緊急情況下,能夠采取有效措施。 8.請求提起訴訟和單獨提起訴訟的權利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時,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法律禁止的特定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達到一定比例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上述股東有權為r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上述股東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賦予股東上述權利后,人民法院對股東的合法訴訟,應予支持。 9.強制公司解散的權利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對這類起訴應立案受理。 10.提案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向董事會提交議案,交由股東會討論表決。股份有限公司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議事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不得否定股東的提案權。至于股東作出何種提案,由股東自行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公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股東權利包括如下內容:
1.資產收益權;
2.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利;
3.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4.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條 【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 【分紅權與優先認購權】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公司法》第九十七條 【股東的查閱、建議和質詢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哪些權利
公司的設立、經營等過程都應當依照公司法規定來進行,其中在公司法中有規定股東的相關權利,比如股東身份權,參與決策權,選舉監督管理者權,資產收益權等等,但是具體的又有什么呢?下面整理了公司法規定股東有哪些權利的相關內容,為大家答疑解惑。一、公司法規定股東有哪些權利1、股東身份權 依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應當重視股東名冊的登記和工商登記,這些是主張股東權利的直接證據。2、參與重大決策權 公司章程還可以規定股東會享有的其他職權,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特別是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等。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現代企業制度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適度分離,公司法據此確立了公司治理結構,即: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將經營權授予董事會和董事會聘任的經理。 董事會須對股東會負責,而經理須對董事會負責。4、資產收益權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紅利,在公司新增資本時,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約定,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5、知情權 股東雖然將公司的經營權授予了董事會和經理管理層,但是,股東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經營狀況的權利。當然,股東行使該項權利應以不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為限。6、關聯交易審查權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該項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7、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股東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按期召開定期會議,以保障股東的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利。8、決議撤銷權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9、退出權 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這就是所謂的資本維持原則。但是,這并影響股東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10、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公司的經營范圍規定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的經營范圍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的章程規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申請登記注冊; 2、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公司的經營范圍以登記注冊機關核準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 所以除了一些特殊行業需要相關部門批準,其余都可以填寫。但是公司的經營范圍盡量和公司的主營業務相符,這樣營業執照上也比較有說服力,顯得主營業務突出。三、注冊公司需要注意事項 1、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類型。 企業按組建形式可以分為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目前,90%以上的企業類型為有限公司(以注冊資本承擔對外賠償限額),而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企業因投資者承擔無限責任而選擇這2種企業類型的較少。 2、公司注冊資本要求。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可以分期出資,首批不低于20%,其余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到位。 3、公司注冊費用。 公司注冊費用由行政收費、銀行開戶費用、驗資費及代理公司服務費構成。但是,上海各個區及開發區對于公司注冊登記費用的補貼政策是不一樣的。每家代理公司收取的服務費也略有差異。一般普通的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代理服務費用為2000元。 4、特殊項目審批。 請以下行業的公司,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特別準證,也叫前置許可。如:加油站,成品油倉儲,屠宰,教育,宗教團體,拍賣業,典當業,刻章業,停車場,律師、會計服務等項目。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于公司法規定股東有哪些權利的全部內容,股東的權力包括了股東身份權參與重大決策權、選擇、監督管理者權、資產收益權、知情權、關聯交易審查權、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決議撤銷權、退出權、訴訟權和代位訴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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