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營業執照注銷流程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后,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后,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會收回營業執照。
線上流程:
1、打開微信在頁面上點擊城市服務。
2、點擊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3、在頁面上找到并點擊“跨省通辦”服務專區。
4、找到法人辦事點擊下方的設立變更。
5、點擊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即可。
申請個體戶營業執照注銷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2. 清稅證明材料(登記機關和稅務部門已共享清稅信息的,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材料)。
3. 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依照《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提交第1、3 項材料。
注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注意事項:
1、有領購發票需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應先到發票供應窗口清理繳銷發票。
2、納稅人必須按規定時限繳清各項應納稅費款。
3、納稅人如有應補稅費款、欠繳稅費款的,經職能部門審核后,由稅務所(分局、管理科)負責清繳入庫。
4、納稅人涉及跨縣(區)地址變更的,原管征稅務機關按注銷程序辦理,納稅人必須在30天內到新的管征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
5、納稅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須加蓋納稅人公章(個體的,蓋負責人章或簽名)。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家庭經營的,以家庭成員中主持經營者為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注冊、變更、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六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工作的通知》市監注發〔2022〕102號附件2《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提交材料規范》
【3】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 《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2. 清稅證明材料(登記機關和稅務部門已共享清稅信息的,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材料)。
3. 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
1. 依照《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2. 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提交第1、3 項材料。
注銷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的流程如下:1、先找到營業執照正副本,當初發放的是正副本,注銷時須將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丟失,則需要在當地報紙上發布遺失聲明;2、辦理注銷還需要經營者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必須是本人的身份證;3、如若本人現場來不了,可以委托代辦,但必須出具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4、辦理注銷前,先看一下執照是否為兩證合一的執照,如果執照上印的是注冊號,則不是兩證合一的,不需要開清稅證明。如果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則是兩證合一,需要開具證明。該證明在國稅或地稅開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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