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出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后,就可以得出實際應納稅額的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其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jīng)營所得;(九)偶然所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jīng)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分析:應交個人所得稅額=(工資薪金-個人交四險一金金額-個人所得稅扣除額2000元)乘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jīng)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計算方法: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一、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jù)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guī)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jīng)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jīng)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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