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可知,當公司出現法定事由導致解散的情況下,公司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程序,逾期不組成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清算。公司自行清算的基本流程是怎樣的?1、成立清算組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2、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公告。3、債權申報及債權登記(一)債權申報債權人應當自接到書面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刊載于報紙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并以書面方式進行,其內容及附件清單應符合債權通知和公告的要求。(二)債權登記清算組在收到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審查債權人所提交的債權證明材料,對符合要求的債權進行登記;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證明對公司享有債權的,應說明理由,不予以登記。公司清算時,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清算組重新核定。清算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債權人對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債權人可以以公司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債權。(三)債權補充申報4、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負責梳理確定公司全部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股權、實物等財產權利,自成立之日起即開始清理、核對和登記,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如果公司資產規模較大或資產構成情況、債權、債務較為復雜,可以聘請律師協助辦理,聘請會計師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聘請評估師對公司財產進行資產評估。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以后,如果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5、制定、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確認。在清理公司債務時,若存在享有抵押、質押、留置等擔保物權的債務,需要優先予以清償。6、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確認,并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司需要先向稅務部門申請稅務注銷,取得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工商注銷申請,最終由工商部門出具《注銷登記核準通知書》,確認公司注銷,公司自行解散清算流程宣告結束。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有限公司自行清算程序:
清算公司財產、制訂清算方案,
調查和清理公司財產。清算組在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同時,應當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和調查清理的情況編制公司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和債權、債務目錄。應當指出的是,清算組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不得將公司財產價值低估。
制訂清算方案。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告之后,清算組應當制訂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
提交股東會通過或者報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總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將清算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成員是由股東組成的,所以,無須提交股東會另行通過。將清算方案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確認的規定,適用于因違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有責任立即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
了結公司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
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當及時向公司債務人要求清償已經到期的公司債權。對于未到期的公司債權,應當盡可能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如果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清算組可以通過轉讓債權等方法變相清償。
清償公司債務。公司清算組通過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之后,確認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并且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首先,應當支付公司清算費用,包括公司財產的評估、保管、變賣和分配等所需的費用,公告費用,清算組成員的報酬,委托注冊會計師、律師的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等;其次,支付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再次,繳納所欠稅款;最后是償還其他公司債務。在清償公司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償還公司債務,一向沒有嚴格先后、順序之分,但是,公司財產必須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第二,在催告債術人申報的期限屆滿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償債務;第三,在公司清償全部公司債務前,不得向公司股東分配公司財產。
分配公司剩余財產,
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清算組才能夠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股東。根據《公司法》第19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體現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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