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打新股需要條件
股票打新股需要條件股票打新股需要的條件如下:
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股票市值在1萬元以上。簡單來說,如果你有1萬元以上滬市股票市值,可以申購滬市新股;有1萬元以上深市股票市值,可以申購深市新股。建議買入滬深兩市股票市值各1萬元以上,這樣兩市新股都可以打。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新股,需要開通創業板權限才能打新,一般要多等兩年。
申購新股的流程:
1、 新股申購時間是交易所交易時間的,上午9:30~11:30,下午的1:00~3:00,交易者可以在這個時間段進行新股申購,在交易軟件上就可以直接申購。
2、 然后證券交易所會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下發新股。
3、 投資者可以按照配發的份額獲取到新股申購的號碼,在T+2日審批中簽后,投資者需要將資金存入到股票賬戶中,確保有足夠的資金來認繳。
4、 交易系統會在中簽當天的下午4點劃扣資金,資金劃扣成功代表著新股申購成功。如果是資金余額不足或者是超過了認繳時間,是做投資者放棄申購的新股。
5、 在新股上市交易后,投資者需要耐心持有新股,一般來說新股上市都會有四五個漲停板,收益率會達到百分之五六十。然后在高點位賣出,這樣將利潤牢牢放進口袋,這也是很多人堅持不懈申購新股的原因。股票交易風險比較高,一定要謹慎交易。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發行新股的決議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具備什么條件時,公司才能發布新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發行新股的條件為: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四)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東大會決議;
(四)招股說明書;
(五)財務會計報告;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公司發行新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主觀:
公司發行新股要求距離上一次發行已經一年以上。公司發行新股應當決議新股的種類、價格以及發行的種類以及數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增資可以通知債權人。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公司發行新股,股東大會應當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 (一)新股種類及數額; (二)新股發行價格; (三)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 第一百三十四條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于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已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須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作出相應決議,聘請主承銷商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并制作全套申請文件并提交中國證監會,在發行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后,方可進行新股發行工作。在此過程中,上市公司還需根據工作進程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增發新股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會作出決定,聘請主承銷商。 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將對上市公司有無重大關聯交易、重要財務指標是否正常、資金使用是否恰當、利潤是否達標以及公司經營的風險程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現象等重要事項予以重點關注,并制作《盡職報告》,在《盡職報告》中將對上述事項作出說明。主承銷商在與董事會就新股發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見后,向中國證監會介紹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就有關事項作出決議。 1、召開董事會,就本次發行方案作出決議,包括發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具體發行方案,募集資金資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項。董事會表決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發行議案報告證券交易所,并公告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2、此后,召開股東大會,就上述發行議案及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等事項進行表決、批準。股東大會通過本次發行議案后,上市公司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外公布股東大會決議。 (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提供相應服務并出具有關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需聘請律師事務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并由其出具審計報告及對發行人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等。這些文件都將作為申請文件的必備內容向中國證監會提交。 (四)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文件申請發行新股,并就申請是否獲準發出公告。 上市公司報送的申請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報刊或網站披露的文件兩部分,內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銷商關于本次增發的文件、律師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關于本次增發的申請與授權文件、本次籌集資金運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論發行新股的申請是否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上市公司均應在收到中國證監會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發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書,制作招股說明書。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書。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書應當載明:“本招股意向書的所有內容均構成招股說明書不可撤銷的組成部分,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銷商和上市公司根據投資者的認購意向確定發行價格后,編制招股說明書,公告發行結果,其中注明招股說明書的放置地點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互聯網網址,供投資者查閱。招股說明書需同時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六)上市公司與證券交易所協商確定新股發行上市的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在增發新股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后,上市公司即可與證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時間及登記等具體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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