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注冊需要哪些資料 股份制公司注冊所需的資料: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領取,并按要求填寫。 2.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募集設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3.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股份有限公司的創立大會是指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認股人參加,決定是否設立公司并決定公司設立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會議。創立大會的決議事項應包括: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通過 公司章程 ;選舉董事會成員;選舉監事會成員;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對發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創立大會有權依法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 創立大會對以上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4.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有十三項。 5.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相關 法律咨詢 或者其他事項不明白的可以致電網 在線律師 解答,律師的專業知識能夠幫助到你。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章程變更流程:
第一步,由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議。修改公司章程是一件大事,而董事會對于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章程的執行和變化情況比較了解,所以一般由董事會提出。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影響到公司發展大局,因此不能臨時提出。
第二步,通知股東修改公司章程提議。修改公司章程是屬于股東會議審議的事項。有限責任公司應于會議召開前15天通知全體股東;股份制有限公司應于會議召開前20天通知股東,臨時會應于會議召開前15天通知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需在會議前30天公告。
第三步,召開股東會,討論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事項。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方可,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需要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
第四步,種類股股東同意,如果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種類股股東的利益,《公司法》沒有規定公司章程的修改一定要經過種類股股東的同意這一環。
第五步,如果章程變更需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批的,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章程變更事項還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批。
第六步,特定章程變更事項的公告,章程變更事項根據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應該應予以公告。比如變更公司經營范圍,就需要進行公告。
第七步,經過以上步驟之后,準備好相關資料后,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公司征程的修改沒有涉及登記事項的,只需要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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