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流程有哪些
雖然各種各樣的新興企業如雨后春筍般不斷發展壯大,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受不住時間的考驗,紛紛倒閉、退市。企業倒閉面臨的最大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江蘇博事達(無錫)律師事務所許蕾律師解析。
一、破產清算的流程及期限
1、由企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等權力機構、投資者或者債權人可以向企業審批機關申請進行特別清算。
2、由企業審批機關或其委托的部門組織中外投資者、有關機關的代表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委員會。
3、清算委員會設主任一人由企業審批機關或其委托的部門指定。特別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主任行使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職權清算委員會行使企業權力機構的職權。
清算委員會處理有關清算的事務向企業審批機關報告工作。
4、清算委員會可以召集企業權力機構會議和、商討有關清算的具體事項。
5、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債權人會議成員享有表決權,但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未放棄優行先受償權的除外。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企業審批機關或其委托的部門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
6、債權人會議由清算委員會負責召集清算委員會應當自債權人會議召開的15日前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不能出席債權人會議時應當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
7、債權人會議行使下列職權:(一)審查債權人提供的有關債權的證明材料以及債權數額和擔保情況:(二)了解債務清償情況就清算方案和債務清償情況向清算委員會提出債權人意見。
8、清算委員會制定的清算方案和制作的清算報告須經企業審批機關確認。
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并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復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說了。
而如果企業最終因為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核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所以說如果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破產清償順序
1、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40條規定的除外
2、擔保債權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償付遵循的原則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破產企業是如何進行清算的呢?
一、企業破產清算是怎樣的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概念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
要將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產清算區別開,它們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只規范普通清算。
繼《企業破產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發布了《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破產規定》)。由于破產清算會計原理與常規會計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產清算的會計核算方法必然與常規會計核算不同。國家有關破產清算會計核算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會計準則,主要有1997年財政部制定的《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然而在目前會計實務中尚存在一些問題有待于解決。
二、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三)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四)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五)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公司破產清算流程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x0d\x0a\x0d\x0a 一、成立清算組\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清算組的成立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進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后,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后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x0d\x0a\x0d\x0a 二、接管公司\x0d\x0a\x0d\x0a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x0d\x0a\x0d\x0a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后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x0d\x0a\x0d\x0a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x0d\x0a\x0d\x0a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x0d\x0a\x0d\x0a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文件應當編制成冊;\x0d\x0a\x0d\x0a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x0d\x0a\x0d\x0a 6、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詳細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x0d\x0a\x0d\x0a 7、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x0d\x0a\x0d\x0a 8、企業的歷史檔案和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x0d\x0a\x0d\x0a 三、清理公司財產\x0d\x0a\x0d\x0a 首先,清算組應當確定公司的財產范圍,這種財產范圍一般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公司享有的債權;公司解散時享有的股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x0d\x0a\x0d\x0a 其次,清算組應當接管公司財產。將公司的實物和債權進行清查登記;同時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進行確認;調查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對公司的其他權利進行登記;最后還要對公司的非金錢財產進行財產估價。\x0d\x0a\x0d\x0a 最后,清算組應當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財物的持有人交還其財物,如果相應的財物無法交回,則可以要求相應的持有人作價清償;如果清算公司向外進行了投資,則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回收對外投資;責成相關股東交足尚未繳納或者抽回的出資。\x0d\x0a\x0d\x0a 四、接管公司債務\x0d\x0a\x0d\x0a 公司的債務一般包括銀行借款、應付貨款、應付工資、未繳納稅金、專項應付款、其他合同義務。接管公司的債務分為債務的確認和登記,對債務的確認是接管債務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況下應當審查債務產生的原因和依據,對相應的債務產生的合同進行審查,看看有無違規合同或者是非應當公司承擔的債務,完成公司債務的確認后,將得到清算組確認的債務登記造冊。\x0d\x0a\x0d\x0a 五、設立清算賬戶\x0d\x0a\x0d\x0a 清算賬戶應當在清算組接管公司的同時設立,因為清算組一開始工作便會發生清算費用,公司原有的賬戶是以正常的生產經營為條件的,不能滿足清算業務的需要,因此應當及時設立清算費用賬戶和清算損益賬戶。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x0d\x0a\x0d\x0a 《公司法》第186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這一環節,清算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對申報債權進行登記,查驗是否有遺漏債權人;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核對其證明材料。申報登記結束后,清算組應當編制債權、債務清查報告表,以利于及時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解決糾紛。\x0d\x0a\x0d\x0a 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x0d\x0a\x0d\x0a 清算組為了了結公司未了結的業務,終結公司的各種法律關系,可開展一些必要的“為了了結公司業務”范圍之內的經營活動。清算組在此環節中的主要工作包括:為了結公司現有業務而對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進行清理,包括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應收款,收回債權;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因為不同的債權有著不同的情況,所以應當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針來實現債權的回收工作。\x0d\x0a\x0d\x0a 八、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x0d\x0a\x0d\x0a 公司清理活動中,無可避免的會和其他相關主體發生糾紛,這時候清算組應當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參加民事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爭議,清算組可以聘請律師代表公司進行訴訟。\x0d\x0a\x0d\x0a 九、處理公司財產\x0d\x0a\x0d\x0a 因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償大部分都是金錢清償,因此清算組有必要對公司的相應資產進行變價處理,轉為貨幣形式。\x0d\x0a\x0d\x0a 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x0d\x0a\x0d\x0a 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完畢,債務登記清楚和財產變價處理完以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相關報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則按法定順序清償;可能不足以清償的,及時通知債權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清算組應當停止清算活動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x0d\x0a\x0d\x0a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清算公司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股東會或人民法院有權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議和意見,由清算組進行修改,直至通過。\x0d\x0a\x0d\x0a 十二、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清算組制定的方案經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清償順序一般為:\x0d\x0a\x0d\x0a (1)支付清算費用;\x0d\x0a\x0d\x0a (2)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x0d\x0a\x0d\x0a (3)繳納所欠稅款;\x0d\x0a\x0d\x0a (4)清償公司債務;\x0d\x0a\x0d\x0a (5)分配剩余財產。十三、提交清算報告\x0d\x0a\x0d\x0a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并制出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務賬冊,將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東會或政府主管部門,由上述機構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x0d\x0a\x0d\x0a 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x0d\x0a\x0d\x0a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x0d\x0a\x0d\x0a (2)清算組的組成;\x0d\x0a\x0d\x0a (3)清算的形式;\x0d\x0a\x0d\x0a (4)清算的步驟與安排;\x0d\x0a\x0d\x0a (5)公司債權債務的確認和處理;\x0d\x0a\x0d\x0a (6)清算方案;\x0d\x0a\x0d\x0a (7)清算方案的執行情況;\x0d\x0a\x0d\x0a (8)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x0d\x0a\x0d\x0a (9)其他有必要說明的內容。\x0d\x0a\x0d\x0a 十四、辦理注銷登記\x0d\x0a\x0d\x0a 清算報告和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各種賬務賬冊經股東會或國有獨資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門分別確認后,清算組應將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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