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托書公證需要的材料
授權委托書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申請辦理授權委托書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委托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二、委托人為法人的,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三、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權利證明;
四、委托書文本;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托的權利等;
五、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拓展閱讀:授權委托書的公證費用明示】
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按照規定收取公證費,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
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一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
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法律分析:個人授權委托書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申請,對當事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申請辦理個人授權委托書公證,應該提交哪些材料呢?
(1)申請人是國內公民的,需要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是港澳臺人員的,應該提供身份證、回鄉證;申請人是國外人員,則需要提供護照;
(2)提交涉及授權事項的資料;
(3)提交擬辦理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托書};
(4)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5)提交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一)辦理個人授權委托書公證,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申請人、受托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托的權利等。
(三)授權委托書應當由申請人在公證員面前親自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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