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需要的手續和程序如下:1. 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書。
2. 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執照正副本、股權轉讓協議等材料原件到工商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 辦理稅務變更登記手續。
股份轉讓的程序如下:1. 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 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3.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 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 辦理變更登記。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承諾與保證;最后,股權變更協議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如下: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于出讓方交付股權并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后,股東基于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于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后,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擴展資料:
公司股權轉讓是常態,常見的股市里買賣股票也是一種股權轉讓,不過這是經過證券化的。平時說的股權轉讓是股東身份的轉讓,包括股東身份所包含的一系列權利和義務。注意事項如下:
第一:其他股東的意見
其他股東享有待轉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如果待轉讓的股權要轉讓給非原公司內股東,須經其他股東同意并放棄其優先購買權才行。
第二:公司章程可限制股權轉讓
如果你要轉讓或者受讓某某公司的股權,建議先看看該公司的章程。
第三: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時間
有些人說一定要在公司股東名冊改了或其他政府部門經過更改才算生效,這樣的說法是有問題的。如果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那么自合同成立時起生效,對股權轉讓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四:產生了糾紛
股權轉讓不能順利完成,產生了糾紛,對方律師來調查要配合還是拒絕呢。產生了糾紛一定要及時處理,因為一般的股權轉讓涉及數額較大,稍有不慎就會導致資產流失,而對方律師來調查的話’拒絕和配合都是可以的,沒有一定要配合的說法,除非有法院等司法機關的調查文書。
以上只是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的一小部分,如果是大股東的股權轉讓建議是要有律師的全程參與;如果小股東的股權轉讓也應該讓懂法律的朋友審查過股權轉讓合同才能簽。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股權轉讓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合同法
股東轉讓股權 ,須征詢其他股東的意見,由其他股東選擇是否行使 優先購買權 ,并出具書面意見(或者是形成 股東會決議 ),轉讓方和受讓方簽署 股權轉讓協議 ,公司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去稅務局 繳納所得稅 和印花稅等稅款。
法律客觀:《 公司法 》讀71條,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 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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