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經濟中,有關公司注銷與吊銷的有關問題,經常讓部分企業經營者分不清楚。那么,這二者之間究竟有哪些具體區別呢?接下來,本文將對此進行介紹與說明。
一般來說,有關于公司注銷與吊銷,二者之間的不同主要表現在:
1、定義不同。
公司注銷是指企業因為自身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繼續經營下去,因此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終止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而吊銷則是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
這即是說,注銷是股東主動決定清算,不再經營,與違法行為無關;而吊銷本質上則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的一種行政處罰,對于企業來說是被動停止經營的行為。
2、影響不同。
有關于注銷與吊銷的不同影響,其主要表現在:
(1)公司注銷必須經過清算程序,處于清算期的企業仍然具有法人資格,但在清算終結辦理注銷手續后,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公司將不再擁有自己的財產、名稱、經營場所、組織機構,而且也不具備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也就是說,注銷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而對于“吊銷”來說,其一般僅會導致公司經營資格的消滅,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將不能再進行經營活動,但公司的法人資格不會消滅,公司仍然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承擔責任。
(2)注銷對于法定代表人來說通常無不良影響,但“吊銷”對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則會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吊銷”對于法定代表人的不良影響具體體現在:
A、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出現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情形時,應限制其在法定期限內(3年)不得在已任職的企業法人中繼續擔任法定代表人,并限制其任其他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限制其在法定期間內(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C、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名單”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D、影響股東的信用。
所以,從上述介紹內容來看,公司注銷與吊銷實際上存在著本質上的具體區別。因此,對于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來說,其就應在收到“吊銷”通知后,積極應對和處理,以盡可能地消除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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