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股需要什么手續
公司的股東退出公司需要辦理的手續如下:第一為公司股東會議通過決議,同意股東將股權進行轉讓;然后股東與對方就股權轉讓簽訂協議;再辦理股權與股東變更手續。第二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退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法人代表簽署的材料;企業申請變更委托書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會議所做出的決議;退股修正案。
一、公司的股東退出公司需要辦哪些手續 公司的股東退出公司需要辦理手續為:第一、應該先由公司股東會通過決議,同意轉讓股權;然后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再辦理有關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和股東名冊變更手續。第二、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二)企業申請變更登記委托書及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三)股東會會議決議; (四)修正案; (五)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六)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二、股東退出公司有幾種方式 股東的退出方式有: 1、股權轉讓 應該說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么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給別人,就需要自己購買,所以,只要有人肯作為受讓方,股權轉讓在法律上就沒有障礙。 2、公司減資 通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也就是說,公司以其減少的注冊資本購買了股東的出資從而實現了股東的退出。這種方式的好處是:不需要另行籌集股權的購買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以及配合,因為,公司減資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同時,公司減資的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公告與債權人協商債務償還或擔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較長。所以比較適合于公司其他股東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沒有或沒有較多債務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購 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法第7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要求公司回購股權是需要滿足的條件十分嚴格,而且,即便滿足上述條件,如果與公司在收購價格上談不攏,還要向法院起訴,因而不到不得已,一般不要以此種方式退出。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幾種,依據公司法,有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議解散、被責令關閉而解散。因而,一般通過解散而退出應該采用股東會決議的方式來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規定的足夠表決權的股東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議,公司一經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東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為干凈利索的一種退出方式,當然,程序比較復雜,需要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5、破產清算退出 《破產法》第2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依據《破產法》第7條的規定,可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有:債權人、債務人、依法負有清算責任人。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產的條件,即使有的股東聯系不上,或股東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有權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均可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啟動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要得以順利進行,妥善解決職工安置問題確保穩定是關鍵,政府最擔心的是破產企業的職工能否順利安置,特別是不能影響社會穩定。三、股東退出公司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所以說,公司股東退出公司需要辦理的手續從公司股東會議通過決議,同意股東轉讓股權作為開始,直到股東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以及股東名冊變更手續作為結束。股東退出公司的方式首先從股權轉讓作為開始,直到破產清算退出作為結束。
股東退股怎么退
跟人合伙,一定要在協議里約定一個三到四年的鎖定期,期間誰退出誰凈身出戶, 或者弄個分期退出, 也就是第一年退30%,剩下70%三年內退, 還有就是,如果公司一直虧著錢呢,你還要退出, 那公司可以無條件一折回購你股份。
所謂公司股東退股,可以根據股東退股的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種,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這種方式實際是進行股權的買賣,其中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可以由雙方直接簽訂協議;轉讓給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后才能轉讓,并且股東對股權轉讓享有優先購買權。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并不發生公司清算行為,股權價格可以依據目前所持有的股權價值決定。第二種,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這個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進行公司資產分配——結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辦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稅務辦理注銷業務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不知道你們公司什么規模一開始居然有六個股東。聽你這么一說,肯定也沒有什么正經點的協議?;蛘邊f議里也沒有談到關于中途有人退股的具體處理方案。中國式的合作就是這樣,你應該看看這部電影。呵呵。公司小盈利,估計慢慢進入正規。但肯定也還沒有收回本金?,F在人家是大股東,人家說了算,按插親戚進來,如果只是參與財務工作也情由可原??隙ㄊ窍氡O控一下。如果是參與公司
公司股東退出需要什么手續
公司股東退出的手續,具體如下:
先由公司的股東經過會議討論決定,取得同意之后,進行股權轉讓;
然后和受讓方一起簽訂股權轉讓的協議;
再辦理相關手續,比如,股權的變更工商登記手續、股東名冊的變更手續。
有限責任公司還需要向有關部門上交企業申請變更登記的委托手旅散書,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會的會議決議;股權轉讓協議或者是股權交接證明;如果是向原來股東以外的人進行轉讓的,那就需要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正本原件,沒有正本原件的話,也可以上交副本原件等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鎮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畢氏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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