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清算組織正式成立后,公司即開始進入實質性清算程序。具體包括: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并進行債權登記。三、提出財產估價和清算方案。四、分配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流程為:
(1)成立清算組 ,召開股東會或是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清算組的成立和備案 進行清算公告和債權登記。
(2)清算組接管公司。接管的主要內容有:公司公章,債權債務清單,資產清單,職工花名冊,各種法律文件,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資料,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其他。
(3)清算組清理公司資產
(4)清算組對公司債務進行核定:銀行借款、應付貨款及其他業務欠款、應付工資、未繳稅金等
(5)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6)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7)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8)處理公司財產。在收取公司債權、登記公司債務的同時,清算組應對公司的金錢以外的資產進行變價處理,除可以依照合同交付其他債權人的以外,都應進行變賣。
(9)清償債務。當債權人就解散公司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物權時,清算組應對其債權優先清償。
(10)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債務登記清楚和財產變價處理完以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11)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編制清算方案
(12)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制定的方案經股東(大)會確認后,清算組即可按清算方案執行
(13)提交清算報告
(14)辦理注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后,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清算流程是:1、成立清算組2、由清算組通知債權人3、結束清算工作,辦理注銷登記4、將公司解散情況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