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設立的基本程序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步驟:
確定公司名稱:在確定公司名稱時,需要注意名稱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獨特性,以避免與已有企業名稱相同或近似。
注冊資本和股東出資:根據公司類型和規模的不同,需要設定不同的注冊資本,以確保公司的基本運營資金。同時,還需要確定股東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
辦理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包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公司名稱預審、提交工商營業執照申請、申請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開立銀行賬戶:在公司注冊成功后,需要前往銀行開立公司賬戶,以便將注冊資本注入到公司賬戶中,同時也為公司今后的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保障。
刻制公章和發票:在公司注冊成功后,需要刻制公司公章,并辦理發票開具等手續,以便公司正常開展業務。
申請各種許可證和證照:根據公司經營范圍和行業特點的不同,需要申請相關的許可證和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以上是企業設立的基本程序,不同行業和地區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步驟需要根據相關規定和流程進行。
你還在為創業發愁么,你還在不知道怎么注冊公司而煩惱么,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講解講講吧,建議點贊收藏哦。 公司注冊流程 第一步 公司核準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在線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注冊材料 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高管信息、以及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后,按照提前預約好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時間 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交件人員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項 時間:1—2個工作日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新公司沒業務不報稅? 一、做賬是必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領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日內要辦理稅務登記,當月建賬。企業必須要有一名專業會計,根據原始的票據憑證,為企業做賬。 二、報稅也是必須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營業執照批下來后,首月建完賬后,次月開始進行納稅申報。不管有沒有賺錢,也不管有沒有生意,每個月都要根據運營情況做賬,然后根據賬本向稅務局做稅務的申報。 三、不做賬報稅后果很嚴重! 1、不能貸款買房 2、不能辦移民 3、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每年會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2萬元 5、企業欠稅,法人會被禁止出境,無法購買飛機和火車票 6、企業長期不報稅,稅務局將上門查賬 7、長期不報稅,發票機被鎖 8、進入工商經營異常明了,所有對外申辦業務全部限制,如:銀行開戶 、進駐商城等。 (注:工商、稅務已經于 2015年6月1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聯網!公司末注銷的情況下,必須做賬報稅。否則法人及股東將有信用污點! ) 個體戶也要記賬報稅 很多個體戶不知道是道聽途說還是自己理解有誤,一味的覺得個體戶不需要記賬報稅,在這里稅政君著重強調,個體戶也是需要記賬報稅的。俗話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稅政君先跟各位老板來說說這“理”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說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大家往往有這樣的誤解:個體戶是不是不用記賬?個體戶是不是不用繳稅? 小編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各位,個體戶也得記賬、報稅! 如果你硬是不記賬不報稅的話,那后果就嚴重了: 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注冊資本越高越好? 實施注冊資本認繳制后,股東在注冊公司時可以不用繳納注冊資本,那么,這是否就意味著注冊資本填得越高越好? 當然不是! 事實上,股東是以注冊資本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在股東沒有繳納注冊資本前,注冊資本就是股東對公司欠的債務。 那什么時候需要還這筆錢呢? 由股東自己決定。當然了,如果公司有外債,股東依然需要在注冊資本的范圍內承擔這些債務。 也就是說,注冊資本越大,投資人的風險就越高! 既然這樣,那是不是注冊資本越少越好?當然也不是! 注冊資本越少,股東的風險是越小了,但公司的貿易伙伴風險就大了。一般我們在選擇供應商的時候都會考慮一家公司的債務承擔能力,畢竟在大多數人的思維里,跟大公司合作總歸比跟小公司合作靠譜。
第一步:發起人發起。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發起設立。發起人首先要對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可行性分析,確定設立公司的意向。發起人有數人時,應簽訂發起人協議或作成發起人會議決議。
協議或決議是明確發起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發起人協議(或決議)在法律上被視為合伙協議。發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應對他人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
第二步:草擬章程。
章程主要是規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為的,它與發起人協議不同。起草章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國外公司法大多數都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予以公證,我國沒有這種規定。但我國法律要求章程須經全體股東同意并簽名蓋章,報登記主管機關批準后,才能正式生效。
第三步:必要的行政審批。
并不是所有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均要經過行政審批,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規的特別要求,直接注冊登記就可。根據《公司法》第6條第2款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比如:設立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就應事先經有關證券主管機關批準,不經批準,就不得申請登記。
第四步:繳納出資。
發起人在簽署發起人協議或章程時,認繳出資。如果籌備工作順利,應辦理審查批準的手續也已辦理,就應實際履行出資義務。
發起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五步:申請設立登記。
發起人繳納出資后,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第六步:登記發照。
公司登記機關對設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予以核準登記,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開始對外營業。
拓展資料: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據法定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得以組成,并取得法人資格,可以開始營業的狀態。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組建行為與有關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行為的和諧統一。僅有公司組建行為的完成,即便其行為完全符合有關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不經登記機關的認可或政府的許可(有些特殊業務必須經政府許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視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資格,更不能進行營業活動,否則,要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對公司的成立進行規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經濟主體混跡社會經濟生活,威脅交易安全,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 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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