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虛假出資的股東應承擔的民事責任1、股東的出資違約責任。2、股東對公司的侵權責任。3、公司設立時的其他發起人或股東對違法股東的虛假出資行為承擔的連帶責任。4、對債權人承擔責任。二、虛假出資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公司股東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三、虛假出資的股東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構成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注冊資金虛假出資有責任嗎
法律主觀:
企業若有虛假出資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零一條
公司違反本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有哪些一、虛假出資的民事責任:
(1)對公司承擔繳足出資的責任。
股東向公司繳納出資是其作為股東最基本的義務。股東虛假出資時,侵害了公司的財產利益,因此,虛假出資的股東應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并應向公司支付相應利息。
(2)對其他已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出資協議書和章程對股東的出資時間進行了約定。出資協議書和章程由各股東共同約定和制定,對各股東均有約束力。股東未按約定的期限繳納出資,違反相關約定,應向其他股東承擔逾期繳納出資的違約責任。如果出資協議書或章程約定了違約金或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逾期繳納出資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出資協議書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逾期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向公司債權人承擔補充責任股東瑕疵出資會導致公司資本不充實,
侵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瑕疵股東應在未出資、抽逃出資、虛假出資、出資不實的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向公司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虛假出資應承擔什么責任
股東虛假出資應當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1、要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的違約責任;2、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3、被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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