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股權轉讓協議風險如何防范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合同的訂立應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未經上述程序而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會因程序的瑕疵被認定為無效或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怎樣規避0元轉讓股權的風險
一、股權是否可以零元轉讓?
任何股權均可以0元轉讓,無論新三板還是主板股票。
但是0元轉讓并不多見,經常見到1元或者低價位轉讓的案例,前者是無償贈與,后者是有償買賣。一塊錢事實差別雖不大,法律性質則不同:
(1) 0價格轉讓股權,很可能會構成無償贈予股權;
(2)為了逃避債務而0價格轉讓股權,轉股行為可能會被撤銷;
(3)0對價轉讓股權,稅務局可能不會認可。
因此股東在進行股權轉讓過程中,經常會以形式上的1元轉讓方式,而不是0元轉讓。
二、零元處理股權的法律風險提醒
1、作為出讓方,如果同意以“零元”贈與標的股權,則應當明確處分標的股權的性質為贈與,雙方簽訂的協議應當明確為《股權贈與協議》,股權處分的價格明確為“無償”,協議文意應當明確表現為“贈與/受贈”,則贈與人在出現法定或約定情形時,可以行使撤銷權以維護自身利益。同時,贈與人還應與受贈人明確約定股權實際發生轉移的條件,否則一旦股權發生實際轉移,則撤銷權消滅,若此時仍未進行股權變更登記,受贈人有權隨時主張該權利。
2、作為受讓方,如果同意以“零元”受讓標的股權的,則應當明確受讓標的股權的性質為轉讓;雙方簽訂的協議應當明確為《股權轉讓協議》;股權受讓的價格最好不要表現為“零元”,雙方可以約定為以較低的價格,例如“一元”,如果還存在其他股權受讓對價的,應當在協議中列示;協議文意應當明確表現為“有價轉讓/受讓”,則出讓方在出現法定或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受讓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標的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三、股權零轉讓和象征性價格轉讓如何納稅?
1、對于營業稅,根據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 “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
2、對于所得稅,由于股權零轉讓和象征性價格轉讓的轉讓方沒有股權轉讓收益, 因此不繳納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企業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 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 稅年度結轉扣除。而對于股權零轉讓和象征性價格轉讓的受讓方,股權轉讓價格與 受讓股權資產之間有一定的股權投資差額,此差額按照一定年限攤銷,并且由于投資應在投資收益實現后再交稅,因此不必繳納所得稅。
股權轉讓可以零元轉讓么?答案雖然是肯定的,但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它的法律風險較大。雖然說股票的轉讓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但零元轉讓股權的性質究竟是轉讓還是贈與會為之后發生法律上的糾紛留下隱患,在股權轉讓中,以1元轉讓股權的方式更多地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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