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吊銷未注銷的后果有:
1.公司將會被納入工商異常經營名單、稅務黑名單;
2.有工商異常的法人將不能擔任新公司的法人;
3.公司將被列入稅務黑名單,法人、高管、股東想在新公司擔任股東、高管,需要先處理稅務問題;
4.進入誠信黑名單后,法人、股東將無法出國、無法在高檔場所消費,無法乘坐高鐵、飛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北京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對法人、股東都會產生影響,主要的限制在稅務,只要稅務非正常就會受到終身限制,而工商只會限制三年,三年后自動解除。
工商限制:法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監事、董事
稅務非正常:1、即便工商限制三年后解除,法人、股東能注冊新公司,稅務也不能登記
2、稅務非正常將限制法人、股東、財務負責人以及購飄人
3、法人、股東名下其他公司不能變更、不能遷址、發飄不能增量
4、稅務非正常會有罰款,時間越長罰款越多,還會產生滯納金
5、將限制法人、股東出行,不能稱作高貼、飛機
6、法人、股東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限制高消費,不能貸款買房、買車。
拓展資料:
企業吊銷轉注銷流程:
1、有全體股東成立清算組并到工商做清算組備案
2、取得《備案通知書》后在法制晚報或北京晨報刊登注銷公告,公示45天
3、對國稅、地稅進行解非(稅務限制解除)
吊銷的企業稅務肯定也會因為未按時申報處于非正常或者非正常注銷狀態,需要先交納罰款,補齊申報后恢復正常狀態。之后一定要正常申報,否則會再次非正常
4、注銷國稅、地稅(所得稅在國稅先注銷地稅,東城企業除外)
近三年的賬本、申報表、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租房發飄這些都是必須要提供的,如果領取過發飄和稅控設備需要先繳銷發飄注銷稅控,然后再注銷
5、注銷工商執照,同時申請解除法人黑名單警示限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詞條 吊銷營業執照_
公司被吊銷執照而不及時申請注銷的,則會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處罰與罰款
根據《公司登記條例》
第六十八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
根據《公司法》147條第四款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五小條: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東的連帶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8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債務清償責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20條: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5、將涉及無照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應當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以下情況企業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①辦理公司登記時虛報注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②辦理公司登記時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③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④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結束后,不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
⑤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后,不在規定期限內發布公告或者發布的公告內容與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內容不一致,情節嚴重的;
⑥公司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罰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檢驗的; ⑦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
⑧公司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參考資料:中國企業登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參考資料: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參考資料: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
公司被吊銷執照而不及時申請注銷的有以下法律風險:
1、處罰與罰款;
2、法定代表人進入黑名單;
3、將涉及無照經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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