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決議清算
成立清算小組之前公司全體股東要召開公司孝清股東會議,以文件的形式明確進行公司撤銷并清算,需要簽署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成立清算小組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①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通知、公告債權人;
③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④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⑤清理債權、債務;
⑥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⑦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3、工商部門注銷備案
持公司營業執照,各種章,法人股東身份證原件,清算組簽字的《清算備案申請書》,《備案確認申請書》等資料去工商部門窗口辦理注銷備案(部分省份可以網上電子辦理),每個地方規定略有不同,備案前要先咨詢當地工商部門。
4、注銷公告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請注銷登記
5、稅務注銷登記
根據企業情況不同,分以下3種情況:
注:實務操作中,很多稅局不建議企業采用“即辦注銷”的方式,如果企業沒有在限定的期限內辦理相關事項,納稅信用會受影響。
6、注銷工商登記
簡易注銷適用范圍
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未開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無債權債務)的如下企業:
①有限責任公司;
②非公司企業法人;
③個人獨資企業;
④合伙企業。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的,企業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裁定程序的裁定,可直接向被強制清算人或破產人的野仿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無需進行簡易注銷公告。
7、注銷社保登記
注:企業應當自辦理企業注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提交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和其他有關注銷文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8、注銷銀行賬戶
到公司開戶行注銷公司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9、注銷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
三、注銷所需資料
四、注銷,5大事項一定要注意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申請清稅注銷前,應當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這其中包括需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注銷清算巧脊前所得也要申報),清算土地增值稅,結清出口退(免)稅款等。
3、注銷應先稅務后工商,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需要再吊銷之日起15天以內,申報辦理清稅注銷。
4、已在稅務機關進行了社保登記的,還需要辦理注銷保險費繳費信息登記。
5、企業注銷后賬簿等涉稅資料一定要按規定保存,不得擅自銷毀,之前就有會計因為這個被判刑!
申請注銷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進入公司注銷申請程序,清算后、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注銷步驟:
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馀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并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馀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后,才能進行注銷。
登記
公司注銷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注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后注銷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注銷。
4、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
5、開戶行:注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注銷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注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第十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條
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銷
以武昌區為例,公司注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原件一份擬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擬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一份擬留)。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4、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原件一份擬留)。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終結的裁定書(原件一份擬留)。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原件一份擬留)。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7、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原件一份擬留)。如清算報告中已提供清稅證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原件一份擬留)。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1)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原件擬留)。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原一份件擬留)。
(2)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復印件一份擬留)。
10、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擬留)。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八條 因合并、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注銷登記;因合并、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并、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登記,提交合并協議和合并、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參考資料來源: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有限責任公司注銷辦事指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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