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沒收違法所得 ; 2、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 非法經營罪 、 重大責任事故罪 、 危險物品肇事罪 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尚 不夠刑事處罰 的,并處2萬元以下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客觀:《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二條
從事無證經營的,由查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
第十條
查處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愿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無營業執照經營的處罰如下: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明知屬于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以下不屬于無照經營情況:
1、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 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對于沒有營業執照經營的舉報方法:
直接到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也可撥打消費者申訴電話12315。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查處部門舉報無證無照經營。查處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并安排人員受理舉報,依法予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查處部門應當告知處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
查處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愿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隸屬本辦法限定的無照經營做法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做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金。
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脅迫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做法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要求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金。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核準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2、提交資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后,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3、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注冊營業執照需要注意的是:
1、公司名稱核準通過后準備好各類表格、申請書、證件、證明等相關資料(材料下載可以通過中訊財務網站下載或咨詢獲取)。
2、所有材料準備好由相關當事人親筆簽字蓋章,簽字必須使用黑色簽字筆,字跡工整。
3、將所有注冊公司所需要的材料準備好后提交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注冊登記窗口的辦理登記人員。
4、辦理營業執照(如經營項目有涉及許可審批的需要按照許可審批要求辦理登記)。
5、領取營業執照核對營業執照信息是否正確。
6、看讓提醒其他需要提前準備的信息:如果成立的公司有特殊要求需要驗資報告的,需要拿到名稱核準通知書后到銀行開設驗資賬戶,然后把注冊資本以投資款的形式存進銀行,并索取對賬單、進賬單、詢證函等,然后出具驗資報告。
7、工商登記方式:
(1)公司注冊登記方式:通過網上登記注冊系統提交相關資料,然后審核通過后領取營業執照
(2)公司注冊登記方式:準備好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后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事窗口申請公司注冊登記辦理。
8、工商登記時間:根據每個區域及審核人員等的不同,時間從1天到10天的都有(有時候當場就可以領取),一般時間為3—5天左右。
9、工商登記注意事項:辦理公司注冊登記容易出現材料錯誤、簽字錯誤、經營范圍填寫不規范、身份證有效期過期、注冊場地有問題等相關問題、為節省大家的時間、請務必多檢查、多咨詢、自己沒時間去辦理的可以委托創業伙伴專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關閉停業,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查處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密切協同配合,利用信息網絡平臺加強信息共享;發現不屬于本部門查處職責的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查處部門舉報無證無照經營。
查處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受理舉報的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并安排人員受理舉報,依法予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查處部門應當告知處理結果,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條
查處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愿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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