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怎么算
印花稅怎么算,需視情況而定: 一、印花稅的計算方式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shù)*定額稅率 3、營業(yè)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千分之零點五 4、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二、印花稅的稅率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xié)作、調劑 、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千分之零點三。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 、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千分之零點三 。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 械、器具、設備等,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稅額不足一元的按千分之一 。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lián)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費用貼花千分之一 。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投保金額千分之零點零三貼花。 單據(jù)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fā)、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載金額千分之零點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jù)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jù)。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千分之零點五 。 12、營業(yè)帳簿 生產經營用帳冊、記載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與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萬分之五貼花。 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 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五元 14、股票交易 按交易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一。 三、免征印花稅的情形如下: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jù); 3、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綜上所述,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在使用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時,對通過計算機輸出打印賬頁、裝訂賬冊時,需要按件貼花。 法律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jù); (三)營業(yè)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是怎么計算的?
應稅憑證是指稅法規(guī)定應當繳納印花稅的各種憑證。
印花稅根據(jù)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jù)的確定。
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jù)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yè)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shù)為計稅依據(jù),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shù)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shù)×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應納稅憑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二條規(guī)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jù)。
3.營業(yè)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怎么算
我們是飼料廠,是免稅的,但也需網上申報,如何計算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按購銷金額的0.3‰計算貼花。
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shù)為計稅依據(jù),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數(shù)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shù)×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根據(jù)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一)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jù)的確定。
(二)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jù)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yè)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shù)量為計稅依據(jù)。
擴展資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jù)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zhí)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shù)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jù);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jù)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xù),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shù)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zhí)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zhí)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后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jiān)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fā)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jiān)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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