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個稅的辦法:例如個人的工資收入需要繳納的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法定的稅率。該稅率是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而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每年的工資收入總額—六萬元的費用—五險一金等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雙薪制“年末雙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終獎發放形式之一。
(1)大多數企業,特別是外企更傾向運用這種方法,即按員工平時月收入的數額在年底加發一個月至數個月的工資。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
(2)這是非常靈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營業指標、客戶指標和個人指標三方面來衡量。
(3)公司營業指標是以最少成本達到最優化效果,獲得最大利潤打分,客戶指標是由客戶滿意度來打分,個人指標是由個人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數量打分。
2、績效獎金.
(1)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業績結果,所發放的績效獎金,這時發放比例和數額的差距就體現出來了。
(2)通常情況下發放規則是公開的,如某某級別的target
bonus(即個人表現和公司表現均是達到目標時對應的獎金)相當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資(而且級別越高的人獎金占總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對每個人具體的績效評估結果各個企業的處理方法不一樣,有的對全員公開,有的不公開。
3、紅包.
(1)通常是由老板決定的,沒有固定的規則,可能取決于員工與老板的親疏、取決于老板對員工的印象、取決于資歷,取決于重大貢獻等。
(2)通常不公開。民企多見。
4、年終獎也需要按照稅收的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扣稅。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國家規定對個人所得進行征收的稅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實際收入金額-適用的稅前扣除項目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實際收入金額: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實際獲得的各項收入總和;
2.稅前扣除項目: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的可以從實際收入中扣除的項目;
3.適用稅率:指由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4.速算扣除數:指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所得稅法律規定,可以從應納稅額中直接扣除的一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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