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
5、變更銀行信息。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變更需要準備的資料和流程如下: 董事會人員、監事、總經理變更,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a、營業執照正、副本; b、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及卡; c、國地稅 稅務登記證 正副本; d、變更后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變更流程 1、工商變更營執照(如果是增資的先要出驗資報告;股權轉讓的先公證或見證); 2、刻新的章(僅 變更公司名稱 的才要刻);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變更公司名稱、地址的要換新證,其它變更里面的信息); 4、變更國地稅稅務登記證(變更公司名稱、地址、法人的要換新證,其它變更里面的信息); 5、變更其它相關資料。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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