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程序
法律分析: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其設立程序為:
1、申領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
2、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手續。
4、辦理用地手續。通過簽訂土地使用協議或者廠房租賃協議取得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場地。外商投資企業獲得土地使用權需到國土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用地手續。
5、辦理外匯登記手續。
6、銀行開戶。
(1)開立外匯賬戶。
(2)開立人民幣賬戶。
7、稅務登記。
進出口貨物征免稅審批需提交以下材料: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貨物發票;進出口許可證影印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三十二條 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的規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稅收、會計、外匯等事宜,并接受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注冊外資公司的基本流程怎么走
一、申請設立外資企業需經以下程序 (一)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基本程序 1、項目建議書的申報審批。 中方或外方投資者可以通過各種途徑選擇合資(合作)者,在了解合資(合作)者的業務范圍和資信狀況,確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資者編寫項目建議書,報審批部門(計劃部門或技術改造管理部門)審批。 項目建議書批準后,中方投資者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以保護名稱專用權和防止重名。 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報審批。 中外投資者應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就合資(合作)項目涉及的市場、資金、規劃選址、工藝、技術、設備、環保、原材料銷售、經濟效益、外匯平衡以及基礎設施配套等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編制可行性報告,報審批部門(計劃部門或技術改造管理部門)審批。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基礎上,中外投資者可商簽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合同、章程的申報審批。 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后,由中方投資者將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報送審批部門(商務部門)審批。 審批部門在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等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申請設立合作企業,應在45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4、辦理企業代碼。 憑合同、章程批準文件,申領企業代碼。 5、申請頒發批準證書。 合同、章程批準后,由中方投資者向商務部門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6、營業執照的申領。 中外投資者在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并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署日期為合資(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二)設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基本程序 外國投資者設立獨資企業,可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咨詢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和報批等事項。 獨資企業的設立程序較為簡單,只需填寫《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申請表》、編寫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等有關文件,向商務部門申請報批。 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商務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后,由商務部門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憑批準證書辦理相關登記注冊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還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如在刻制企業印鑒后,還需辦理代碼證;到銀行開立外匯及人民幣帳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到海關辦理海關登記;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管理登記;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登記手續;到統計部門辦理統計登記手續;到商檢局辦理商檢登記;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招聘手續,境外人員就業手續;到土地部門辦理用地手續;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到行業管理部門辦理特營許可等等。 二、設立外資企業各流程所需的材料: (一)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設立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表(一式兩份); 2、中外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 3、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外商獨資企業應提交組建企業申請報告及當地區縣政府的書面答復); 4、登記注冊委托書; 5、經營項目屬國家限制利用外資的或涉及行業專項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二)申請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 3、投資者資格證明(中方的應加蓋發照機關印章); 4、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5、《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 6、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的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7、住所和生產場地證明(場地表、房產證、租賃協議); 8、名稱登記申請表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9、登記注冊委托書; 10、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三)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開業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隸屬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原登記主管同意設立分支(辦事)機構的《核準通知函》; 3、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當地登記機關印章); 4、隸屬企業董事會決議及合同、章程; 5、分支(辦事)機構負責人委派書及其身份證影印件; 6、隸屬企業財務部門出具的撥款證明(辦事機構可免交); 7、分支機構場地使用證明(租期應一年以上); 8、隸屬企業的驗資報告; 9、分支(辦事)機構負責人登記表(加蓋人事檔案存放部門公章); 10、登記注冊委托書; 11、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四)申請變更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事項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除提交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登記注冊委托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外,根據不同的變更項目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變更企業名稱,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名稱登記表》及《名稱核準通知書》,原審批機關批準文件及印章.變更住所,應提交董事會決議、新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2)增加投資總額、注冊資本,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驗資報告。 (五)變更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1、應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2、股權轉讓,應提交董事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和銀行資證明,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3、變更經營期限,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驗資報告。 4、增設分支(辦事)機構,應提交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在境外設立分支(辦事)機構,審批機關批準后,企業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六)變更經營范圍。 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個性協議,原審批機關批準文件,驗資報告。增加的項目涉及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還需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減少注冊資本,應提交在省市級以上的報紙至少公告三次的有關證明,董事會簽署的申請書(包括減資理由、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及減資后不會侵犯人利益的承諾),資產負債表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查帳報告,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七)申請外商投資企業注銷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4、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公司印章及印模;《登記注冊委托書》; 7、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八)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注銷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隸屬企業董事長(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2、隸屬企業董事會決議; 3、稅務完稅證明(辦事機構免交); 4、《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公章; 5、《登記注冊委托書》;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九)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執照副本延期或換發正本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驗資報告; 3、執照副本(加蓋企業所在區縣工商局企監科“注冊資本已繳付情況已記錄”的印章); 4、市經貿委的批復(按期繳資的可免交); 5、《登記注冊委托書》; 6、年檢合格證明;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總之,外商獨資企業的股東可以是外國企業,也可以是外國居民。外資企業若設監事會,至少需三名監事成員。監事可以是外國個人也可以是大陸居民。在注冊時,需要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外商投資企業要辦理些什么手續?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須辦理以下批準手續:
1、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2、按照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的要求報送投資信息;
3、企業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怎樣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法律分析:按下列流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1、申領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批準證書。首先需要申報項目立項,接著提交可行性報告、合同、章程,向外經貿審批機關申請審批,取得批準證書。2、辦理工商注冊登記。3、辦理組織機構代碼手續。4、辦理用地手續。5、辦理外匯登記手續。6、到銀行開戶。7、進行稅務登記。8、進行海關備案手續。9.辦理統計,財政管理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第二十條 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征收。
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匯入、匯出。
第二十九條 外商投資需要辦理投資項目核準、備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外國投資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許可的行業、領域進行投資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許可手續。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與內資一致的條件和程序,審核外國投資者的許可申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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