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1、通緝犯、服刑犯。
2、擔任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未滿三年的。
3、未滿18周歲及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6、擔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
公司注冊必須設一名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公司法人,可以由股東擔任,也可以外聘。公司法人的注冊條件需要具備完全的民事能力。在法律上也需要具備合法管理公司的各項權利。除此之外,公司法人還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素養知識,對于其本人來說也需要達到成年并且擁有內地或者是大陸的合法身份信息,之后按照相關流程注冊公司即可。
具體來說,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員可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滿18周歲的人員,可以不是股東。
2、中國內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證。
3、港、澳、臺及外國人員需提供護照等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外文及繁體中文需要翻譯成簡體中文。
4、同意在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書親筆署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1、通緝犯、服刑犯。
2、擔任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未滿三年的。
3、未滿18周歲及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6、擔任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注冊時就要確定下來,根據相關法令規則,每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人代表,公司建立后如需進行改變,則需求準備相關材料帶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那么,想做公司的法人代表需求滿足那些條件?注冊公司小編為您進行簡略介紹。
法人有必要同時具有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建立。
(二)有必要的產業和經費。
(三)有自己的稱號、組織組織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當民事職責。
1、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歷
《公司法》第57條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司理:一無民事行為才能或許約束民事行為才能;二因犯有貪婪、賄賂、侵吞產業、移用產業罪或許損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懲罰,履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許因違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履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許廠長、司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職責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撤消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職責的,自該公司、企業被撤消營業執照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款到期未清償。”該法第58條同時規則:“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司理。”由于法定代表人有必要是公司的董事長,所以,咱們以為,本規則盡管只是觸及董事等人的任職資歷條件,但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歷條件顯然也包含本規則所制止的事項。
2、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約束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掛號辦理規則》第4條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掛號機關不予核準掛號:一無民事行為才能或許約束民事行為才能的;二正在被履行懲罰或許正在被履行刑事強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許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四因犯有貪婪賄賂罪、侵犯產業罪或許損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懲罰,履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懲罰,履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許因違法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履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許董事、司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職責的,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擔任因違法被撤消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職責,自該企業被撤消營業執照起未逾三年的;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八有法令和國務院規則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3、對商業銀行法定代表人的任職約束
《商業銀行法》第27條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檔辦理人員:一因犯有貪婪、賄賂、侵吞產業、移用產業罪或許損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懲罰,或許因違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二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許廠長、司理,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職責的;三擔任因違法被撤消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職責的;四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款到期未清償。”
4、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約束
關于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歷,一般以為除要契合法定代表人的一般任職條件以外,還以為有必要具有與事業單位的性質和首要從事的專業工作相關的職稱和學術布景。現對首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特殊任職資歷介紹如下。
(1)校長。《教育法》第30條規則:“學校及其他教育組織的校長或許首要行政負責人有必要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我國境內久居、并具有國家規則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高級教育法》第40條規則:“高級學校的校長,由契合教育法規則的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一般高級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第6條規則:“設置一般高級學校,應當配備具有較高政治本質和辦理高級教育工作的才能、達到大學本科畢業文化水平的專職校(院)長和副校(院)長。”
(2)科研單位院(所)長。目前我國法令法規對此沒有具體規則。咱們以為,參考其他事業單位有關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歷的規則,其一般要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我國境內久居、具有較高政治本質和辦理工作的才能、了解科研工作的任用擔任。
(3)醫療組織法定代表人。我國的法令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則。一般以為,醫療組織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歷包含: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我國境內久居的;②具有杰出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本質;③具有較高政治本質和辦理醫療組織的工作才能;④了解相關的法令、法規、規范、規范;⑤具有相關專業的技術職務任職資歷和工作經驗。
(4)文化藝術集體的法定代表人。文化藝術集體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歷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方面: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我國境內久居的;②具有杰出的職業道德和專業藝術水平并有相關工作經驗;③具有較高政治本質和辦理才能;④了解相關的法令、法規、規范和規范。
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法人應具備的條件為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依法成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1、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
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
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3、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準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的注意事項:
一、合法性:
作為法人,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依照規定進行經營和管理活動,不得違法經營。
二、合法登記注冊:
在設立法人之前,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并取得法人資格。這是法人合法經營的基礎,也是法人享有法人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
三、健全的內部管理機制:
法人應當建立健全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建立健全的內部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等,確保法人的正常運營和管理。這可以保證法人內部的正常運轉,提高法人的管理效率和運營效果。
四、保護知識產權:
法人應當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于自主創新的技術、商標、品牌等應當及時申請專利、商標、版權等保護措施,防止他人侵權。保護知識產權是維護法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創新和發展的重要保障。
五、誠信經營:
法人應當誠信經營,遵守商業道德和行業規范,不得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和其他違法行為。誠信經營是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也是法人贏得消費者和合作伙伴信任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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