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法人想必大家都聽說過,但是可能都不太了解究竟是什么。法人其實不是真正的人,只是一種法律意義上稱呼的“人",成為法人是需要條件的,下面和大家介紹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1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準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2一、成為公司法人的條件是什么
依照《公司法》,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體是誰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二、法人任職限制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6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禁止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情況與禁止擔任董事、監事的情況相同,即因為貪污、賄賂、侵占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刑的(主要為經濟犯罪),以及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自刑滿之日起5年內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
一般我們說的法人,往往就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這是具體的人,而并非是法人組織,自然也就需要符合條件的人來擔任。而根據《公司法》中的規定來看,首先擔任公司法人,肯定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次呢,不能有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正在被通緝或者執行刑罰、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等等。
法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3一、公司欠款不還法人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獨立承擔民事義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債務沒有責任,但如果是因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過失導致的,公司的股東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法人成立的條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組織的設立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包括它的組織機構、設立方式、經營范圍和方式等必須合法。
例子:根據我國《煙草專賣條例》的規定,煙草由國家專營,非國家專營組織,不得成立從事煙草經營的法人。
(2)法人成立的審核和登記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例子:根據《基金會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基金會,必須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準,并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才能取得法人資格。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擁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這是法人開展活動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謂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一般而言,“財產”是對企業法人的要求,“經費”則是針對非企業法人而言的。
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法人必須具備法定的最低財產限額。
例子:我國《注冊會計師法》第24條中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可以是負有限責任的法人,但須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公司法》第78條第2款)。
對于非企業法人而言,它們的經費主要來自于國家的財政撥款,由于它們并不以營利為目的,因此法律上沒有規定其應有的具體經費數額。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法人的名稱是其擁有獨立人格的標志,也是區別于不同法人的標志,法人的名稱權是財產性的權利,除了享有專用權之外,還可以轉讓、出賣。
法人的組織機構是對內管理法人事務和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機構總稱,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同類別的法人,其組織機構設置也不盡相同。法人的組織機構通常包括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包括:決策機構--股東大會;執行機構--董事會;監督機構--監事會。
法人的場所指法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地點。法人必須有自己的場所,它是法人從事經營以及民事活動的基本條件。
法人的場所與法人的住所不同。法人的住所只有一個,而其場所可以有多個,如分支機構的場所也屬于法人的場所。
公司欠款不還,法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有證據證明因為法人不當行為產生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法定代表人具備的條件如下:
1、法人有年齡限制:必須年滿十八周歲;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法人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法人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知識的法人組織內部成員。
4、法人必須是從事法人業務活動的人。
5、法人必須是執行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6、法人必須經法律和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程序產生并依法登記注冊。
一般我們說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實也就是企業法人,因為當前我國公司的類型主要就是這兩種。而人們場所的合伙企業,其實并不是企業法人。
只不過人們習慣性的稱之為公司。對于成立法人與成立合伙企業,分別受《公司法》和《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自然需要符合的條件也就不同。
法人設立方式,大致有三種:
1、命令主義設立,即依照法律、法令、行政命令方式設立,自設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這種設立方式適用于機關法人或國有事業單位法人。
2、登記主義設立。須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和企業法人,設立的法人自登記程序完成時成立。
3、依照條例、章程設立,即國家以法律或統一的章程規定法人設立的條件和程序,凡滿足該條件并符合該程序的團體,即取得法人資格。這一程序主要適用于工會、婦聯等人民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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