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企業想要改名字需要先進行商標查詢和備案,并依次進行公告、換證等手續,最后將工商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修改為新的名稱。
如果企業想要更改名稱,需要先進行商標查詢和備案,確保新名稱不會侵權。隨后,企業需要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包括股東決議、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的公司章程等相關文件。待公司變更登記完成后,還需要進行公告、換證等手續。具體來說,企業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發布公告,說明企業更名的事宜,并在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換證手續,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證照。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更名后,還需要將企業名稱在各個相關機構進行統一變更,例如銀行賬戶、財務系統、合同文本等。企業還需要主動通知客戶、供應商等相關方,以避免可能存在的誤解和糾紛。
企業更名是否需要通過法院審批?不需要。企業更名屬于公司自主行為,不需要經過法院審批。但是,企業更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手續,并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企業更名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規定進行辦理,包括商標查詢備案、公司變更登記、公告、換證等環節。在辦理過程中,企業需注意各項要求,并及時通知相關方,避免可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州滑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注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更名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變更名稱的流程
一、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單位 (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名稱預先/變更核準審核表
2、企業自擬新名稱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領取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三、工商受理、發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4、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時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七個工作日發照。
四、雕刻備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準刻證
2、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刻章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新公章) 受理后第三天發照。
二、需提供的證明
企業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的,不包括注冊地址變更、注冊資金變更、股東變更的,僅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即可:
以下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在提交復印件的同時應當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擴展資料 :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參考資料:公司變更百度百科
公司變更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規定變更企業名稱,需要攜帶申請書、名稱核準書、營業執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關信息到工商局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人的名稱在公司注冊一年后才能夠變更。
公司變更名稱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領取核名通知書:網上名稱變更預核準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公章。
2、將材料交給受理窗口: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公司章程、授權委托書、產權證明、核名通知書、《股東名錄》、《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注冊資金繳付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受理單
4、刻章備案:授權委托書(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5、變更機構代碼:原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含代碼卡)、變更后的法人身份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變更登記證:稅務變更登記表(窗口領取)、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章程復印件、房產證明復印件、房租合同、房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7、銀行變更基本賬戶: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正副本、法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租房合同、產權證明、原公司支票購買證、未用完的支票、財務章、人名章、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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