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后還需要還債嗎?
申請破產后不需要還債。公司破產法人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債務是以財產為限額的,就是法人所負責的債務是根據出資額來決定的。超過出資額之外的債務,法人不需要償還,就會自己懂取消,不過宣布破產需要成立清算組。
一、申請破產后還需要還債嗎 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公司財產是獨立于其設立人和股東的,對公司債務,只以其所有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股東個人只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超過出資額的部分,股東個人不承擔責任。所以,公司破產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財產償還債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消滅。 公司申請破產之后會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債務的問題,并不是就不管債務了,既然申請了破產之后肯定是能夠進入到破產清算的程序中。二、破產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3、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后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4、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于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于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5、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并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6、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國家在法律中規定了詳細的債權清償等級,受有效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將在作為其擔保物的財產變賣所得價款范圍內首先獲得清償。如果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有財產擔保債權人的債權,不足金額作為無擔保非優先債權,或一般無擔保債權。 無擔保債權分為優先和非優先二級。無擔保優先債權應在支付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之前全數清償。無擔保優先債權共分六級,第一級債權(管理費用)應在支付第二級債權之前全數償還,還并依此類推。 然而,在這六級中,任何一級可用的現金不足以支付該級的所有債權,則按比例清償。無擔保非優先債權也應按相同的現金分配程式清償。只有在所有債權人的債權均受清償之后才能分配給股東(所有者)。 8、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式后,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并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后,報授權部門審批。 9、登報聲明 經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注銷登記并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公告。 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創辦公司比較簡單,不需要注冊資金,這是國家為了鼓勵大家創業,放寬的政策。但是公司宣布破產就沒有那么容易,首先是公司必須要先進行發放員工的工資,再者是繳納完,公司的稅務,成立清算小組,清算完畢才可以宣布破產。
公司破產還要還債嗎
法律分析:公司申請破產后,還需要繼續還債,但是需要按照破產程序,以公司清算后的破產財產為限,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各類債務。公司的破產是指公司作為獨立法人,本來應該以自己的財產進行交易,承擔民事責任,但由于經營不善,公司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公司自己或者債權人訴請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并且依照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項制度。公司在申請宣告破產后,仍需要償還債務,具體包括了:1、破產費用。2、共益債務。3、公司的職工工資以及解除勞動合同后需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4、公司所欠的社會保險費以及稅款。5、其他普通債權。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應當在保護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國家的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償還其他普通的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公司申請破產后債務還要還嗎
公司申請破產后債務還要還。但是所有的債款都是由公司的資產進行償還,所有債權人都無權向股東要求用個人資產償還。股份公司破產的,要成立專門的破產清算組,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申報后,清算組根據最終清算的財產賠付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破產的條件有哪些
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3、債務不限于以貨幣支付為標的,但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評價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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