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控股合并的方式是哪幾種?
一、企業控股合并的方式是哪幾種? 企業控股合并的方式主要有: 1.購買式合并 合并方用現金或者其他有價證券購買被合并方的資產,取得對資產的全部經營權和所有權,被合并的法人資格自行消失。這種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隸屬關系的企業之間進行,是一種完全意義上的有償合并。具體又可分為一次性購買和分期購買等不同形式。由于企業是在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轉讓,所以,資產評估較為嚴格,市場性較強。 2.承擔 債務 式合并 根據承擔債務的程度不同又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資產和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合并方以承擔被合并方全部債務為條件,接收其全部資產和經營權,被合并方法人資格自行消失。這屬于完全有償合并。另一種情況是,合并方以承擔被合并方部分債務、提供技術、管理為條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資產所有權和全部經營權,被合并方雖然更換了廠名和領導班子,喪失了經營權,但仍然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企業的原所有制性質不變。這是一種部分有償合并。例如 長春 一汽集團兼并吉林輕型車廠以及長春輕型車廠、長春輕型發動機場、長春齒輪廠四個地方國有企業,就是采用承擔債務的方式。在當時如果采用先進收購的方式,長春一汽需要拿出很大一筆資金,而當時長春一起不可能拿出這筆資金,經過協商以及有關專家建議,實行了“承擔債務,分期償付”的收購方式。即被收購的四廠的區全部債權、債務、虧損由一汽承擔。一汽同時要依據合同每年對吉林省和長春市進行必要的補償,隨著四廠被一汽收購兼并,四廠的法人資格也隨之被取消。 3. 抵押 式合并 以抵押形式轉移產權,進而以贖買手段進行產權再轉移,這種形式主要是在資不抵債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與其最大的 債權人 之間進行的.具體做法是:先將企業全部資產作價抵押給最大的債權人(往往是銀行),實現所有權首次轉移.轉移后,原企業法人資格自行消失,債務掛賬停息.然后由債權人和企業主管部門協商,利用原廠設備資金,根據市場需要選定新產品,組建新企業,聘請新的 法人代表 ,并將新企業部分利潤以租賃費形式分期償還債務。如按規定時間全部還清債務后,贖回所有權,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再轉移.這也是一種完全的有償合并. 4.舉債式合并 在合并實踐中出現了一種“小魚吃大魚”的舉債式合并。一些小企業,主要是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為了發展規模經濟以取得規模效益,利用其經營、管理上的優勢,大量舉債,籌集資金合并大企業。 綜上所述,對于企業來說股東持有內部股權的份額越多就相當于擁有對企業的整個決策權力,而如果另一個企業作為主體想要收購其股票也就可以作出決定要求其進行合并,一般合并之后就會使規模變大的同時也會帶來很多資金方面的風險。
什么是直接控股
直接控股就是通過投資直接控制了被投資單位,例如直接出資享有被投資單位100%股權,那么屬于直接控股,
間接控股,間接控制被投資單位。例如:A公司占有
B公司51%的股權,這叫直接控股。
A公司占有
B公司30%的股權,A1公司占有B公司25%的股權,而A1又是A公司的子公司,那么A對B公司就是間接控股!
間接控股公司和直接控股公司的區別是
1、性質不同:直接控股是企業的最大股東;間接控股是通過控股母公司的方式控股子公司為間接控股。
2、持有股份的區別:直接控股跟最終控股都是直接以自然人擁有公司50%及以上的股份,而間接控股就是通過子公司或者孫公司擁有50%的股份。
擴展資料:
間接控股形式:
1、父子孫結構:即母公司直接擁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又直接擁有它的子公司乙70%的股份,則母公司間接擁有子司乙56%的股權。
2、聯屬結構:母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乙)的股份雖未達到半數以上,但通過其子公司(甲)持有乙公司的股份,累計已達到半數以上的股份,由此而形成的企業集團結構。
直接控股是是指其直接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間接控股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是通過其直接控股或間接控股的子公司或孫公司持有或合計持有該公司50%以上股份的方式,獲得對該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方針控制權的股東。
最終控制人基本上等同于實際控制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東,可以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實際控制人最終要追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
參考針對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符合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
1、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
3、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4、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針對案例,b、c、d、e共計持股比例超過50%的話,H間接控股a公司,為A公司的控股股東,而H公司的控股股東溯到自然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他最終控制人為a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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