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 由公司的全部財產來承擔,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 債務 ,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 公司章程 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 但如果公司股東濫用 公司法 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 債權人 利益的,則應當對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有限公司債務不由法人承擔。有限公司的債務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承擔 有限責任公司 債務的人是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責任 。但如果股東出資未到位,股東在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要承擔責任。有限責任 公司的股東 是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 法人財產權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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