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債權如何處理
企業注銷后,債權人未能實現債權的,按以下情形處理:
(1)、企業經法定程序清算后注銷的,債權人未按期申報債權,造成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消滅,不能再主張;
(2)、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等人主張債權;
(3)、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可向股東或者第三人主張債權。
公司注銷的程序怎么進行
1、公司內部作出解散決議。
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2、到工商局申請進行清算。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其次,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首先,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5、到工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滅都以登記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進行注銷登記,公司的債權債務才會消滅。
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現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主張權利后,所實現的債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遺留債權涉及內外兩層法律關系:
在公司的對外關系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余資產所有權,歸全體股東所有;
在公司的對內關系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余資產分配權,股東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分配份額。
在我國的公司被登記注銷、公司法人資格終止后,公司原股東可以對清算中未處理的債權主張權利。理由如下:
1、公司的財產是在股東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基礎上形成的。
股東將自己的財產以投資方式交付公司后,就因取得公司的股權而喪失了對該財產的所有權,而公司在取得股東所交付財產的所有權后形成公司法人財產權。公司與公司股東在法律上雖然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因存在投資關系,股東對公司經營成果享有收益權利,并對公司解散負有清算責任。
2、在公司注銷后,仍有未處理的債務存在的情況下,清算主體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應承擔清算責任。
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在公司注銷后存在未處理債權的情況下,清算主體也應可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3、被注銷登記的企業為債權人的,如有權利義務承受人,可應其申請直接變更其為訴訟主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或權利義務承受人表示不參加訴訟的,終結訴訟。
有許多公司未成解決公司的債權債務即注銷了登記。在公司注銷登記后對尚未處理的債權,公司股東根據權利承繼原則,全體股東成為權利主體。雖然公司注銷后,其法人人格已經消滅,但公司的債權不因其主體的消滅而滅失。公司的原股東仍可以一般債權人的身份主張其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條
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企業注銷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注銷后原來的債務怎么處理 ,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或電話,一、經營中的公司的債務怎么辦 經營中的公司所欠債務以公司資產償還,股東沒有清償公司債務的義務。 二、公司注銷后的債務怎么辦 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注銷后原來的債務怎么處理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 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股東利用公司的獨立地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股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即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分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分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分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一、分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注銷,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準注銷的??梢砸髠鶛鄠鶆粘惺苋顺袚熑?。
二、企業注銷后的法律責任承擔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一旦注銷登記,公司即告終止,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換言之,公司一旦注銷登記,公司就不復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張權利了。
為了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公司法》對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做了嚴格的規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請注銷登記前必須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所謂清算,就是通過一定程序了結公司對外所有的法律關系,并在清償所有債務后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公司股東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個環節就是由清算組核實債權并進行清償,清算組應在清算期間通知、公告債權人,由公司的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注銷,其民事主體資格即消滅,正常情況下,本不存在也無法追究其民事責任。但如果存在其他當事人如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應對該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則可以以其他當事人為被告,直接對其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如股東在公司注銷的過程中,沒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義務,由股東承擔清算不實的責任,即由股東來承擔未履行清算義務的賠償責任。
這與股東有限責任原則并不沖突。如果股東履行了清算義務,那么無論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財產能夠清償其債務,都不應追究其股東的責任,這正是有限責任本來的結果。但由于股東未完全履行清算責任,導致原告未能申報債權和參與清算。如果該公司清算的結果還有剩余財產,則被股東分配;如果該公司資不抵債,則本應按比例受償的財產被其他債權人分走。兩種情形最終均導致原告債權的不能受償。而導致這一結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東未履行通知義務。對此應承擔的責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責任或無限責任,而是獨立形成的賠償責任。
同時,新《公司法》規定,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實踐當中,公司注銷,一方面,對有限公司的股東而言,應全面認識公司注銷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經注銷,一切萬事大吉,要特別重視其在公司清算中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不當行為可能引起的法律風險,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義務,將可能導致直接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對債權人而言,并非作為債務人的公司一經注銷,自己的債權就無從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銷公司的股東請求賠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公司注銷登記流程
(一)申請:申請注銷登記,申請人可以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二)審查、受理: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2、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
3、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4、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不屬于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法律依據:
《公司法》規定:
(一)申請:申請注銷登記,申請人可以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二)審查、受理: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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