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了怎么辦?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企業破產清算意味著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企業破產清算,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企業破產清算是根據《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規定執行的,是處理企業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三)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清算組分配破產財產前,首先應撥付清算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管理、變賣、分配所需的費用;2、破產案件訴訟費;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四)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并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五)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
如果企業破產股東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企業破產,如果股東沒有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有其他行為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股東如果在企業設立或者加入企業時繳納了足額的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的,企業破產時股東不足要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破產法》
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入股后公司破產怎么辦
一般來說,公司都需要招納股東入股,這樣才能讓公司有更多的資金進行發展,但有些時候我們并不了解公司的情況,入股了一家經營不善的公司。那么,入股后公司破產怎么辦?請繼續閱讀以下由我為大家仔細歸納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入股后公司破產怎么辦 入股后公司破產的話,是要按公司破產清算程序進行財產清算,有剩余財產則由公司股東按比例分割,對公司破產有責任的,需要對其他股東承擔責任。公司破產后,就需要進行破產清算,公司以其資產承擔債務的清償,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若股東已向公司繳納出資,履行了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沒有責任。若股東尚未向公司繳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破產時股東須向公司補足其認繳的出資。
二、破產申請手續 1、提出破產申請,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 2、立案審查,法院是否受理的決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應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 4、受理案件后的工作,債權申報登記; 5、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并就整頓與和解協議討論; 6、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將暫停,公司將繼續運營; 7、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破產程序終結的認定,企業注銷登記。 三、公司倒閉的賠償順序 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例如,破產訴訟的費用、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等。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企業法人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后,有剩余財產的,才開始后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完畢。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后。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入股后公司破產怎么辦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入股后公司破產的話,是要按公司破產清算程序進行財產清算,有剩余財產則由公司股東按比例分割,對公司破產有責任的,需要對其他股東承擔責任。
公司破產了怎么辦
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是什么?
一、保護股東權益
公司破產危機的原因復雜多樣,可能是正常生產經營出現決策失誤,也可能是從事欺詐投資者的事務,面臨破產困境。那么,在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如何保護股東的權益呢?
這時候通過《企業破產法》中的清算程序來查找是否有公司高管需要承擔責任,也是恰到好處的。如果有責任人,股東可以在《公司法》或《證券法》提起訴訟。
另外,法律也給了股東選擇權,是清算還是重整,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來選擇。如果啟動重組程序,公司可能會恢復活力,股東也不會血本無歸。
第二,保護債權人權益
1.及時申請公司債務人破產。
根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公司破產的原因往往是經營不善。因此,公司作為債權人,一旦發現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應依法及時申請破產,防止債務人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這就需要公司關注債務人的經營情況,及時保護其合法權益。
2、區分該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
所謂破產債權,是指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能得到補償。并非所有針對破產人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抵押、質押、留置等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優先于其他債權人,所以有擔保的債權可以不經過破產程序而得到清償。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清償,其他債權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等方式實現。
3、必須積極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債權人必須明確自己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并應在規定時間內積極向法院申報。法院一旦受理破產案件,就會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發布相關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宣布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人應當在報告期內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數額及是否有財產擔保,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此期限內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終分配前進行補充申報;但是之前已經做過的分配,不再補充。審查確認補充債權申報的費用由補充申請人承擔。因此,補充申報對債權人極為不利。因此,債權人應及時向法院申報債權,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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