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公司公司股權怎么分?
出錢的、做事的、跑關系的成立公司股權怎么分?
一個出錢投資的,一個負責找關系的,一個負責公司具體事務運行的,三個人成立一家公司具體的股權應該怎么分?實際日常中這種形式的創業團隊非常常見,也是很多初創公司的常態,但是在具體的股權股份分紅等分配上會有三個比較大的問題:
第一、負責跑關系的股東,如果跑不下關系應該怎么辦?股權已經給出去了,公司如果做起來了,你再想撇開他就沒有那么簡單了。
第二、出錢的股東,在早期承擔的風險是最大的。一般會占據較高股份同時自動擁有了公司的控制權,但是他又不具體管事,對公司不夠了解,所以很難保證他的決策對公司是正確的、有利的。
第三、負責公司具體事務運行的股東,也是對公司付出最大的股東。但是這些付出也是不可以具體量化的,并且其他股東也會認為公司干的好是錢和關系的原因,干不好的原因才是負責公司實際云因的股東的問題。
在實際經營中我們應該如何解決這三個問題呢?
第一、人人要出資,這個非常必要,不過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分先后,有錢的先出錢,先撐起公司的前期運轉,沒錢的暫時欠下后續有了再出錢,要做到出資上的公平。
第二、跑關系的身份其實就是營銷/公關,干活的身份就是高管/員工。對類似情況人員的股權可以分批兌現;假設約定給30%,可以分三年給完,做到一定程度給對應比例,直到給完事先約定的30%。他們的出資可以用他們營銷提成/勞務收入來支付。
第三、可以設定同股不同權,把表決權,分紅權,出資比例等根據實際的具體情況作區分,例如出錢的股東出資80%,我可以占股60%,分紅占80%,然后把表決權給到具體做事的股東自己只保留34%具備否決權就可以了。
第四、根據崗位去設定收入,在同一崗位上的人收入一樣股東也不例外!當然了,如果你在崗位上做不好你也一樣要下崗。要把股東和股東的其他身份做出區分。可以根據這四個基本原則去設計自己公司的股權,根據實際情況去做具體調整,基本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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