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中的股東只有一個,那就是該企業的投資人。這是一種與公司、合伙企業有很多區別的企業。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應該對企業債務承擔一個怎樣的責任。
一、什么是個人獨資企業?
獨資企業,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以獨資經營方式經營的獨資企業有無限的經濟責任,破產時借方可以扣留業主的個人財產。
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債務的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8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換言之,以投資人個人財產出資設立的,由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以投資人的家庭財產出資設立的,由投資人的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由于我國目前尚無完善的財產登記制度,個人財產與家庭財產往往難以區分,實踐中主要根據獨資企業設立登記時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投資登記來確定投資人是以其個人財產還是家庭財產來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三、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
(1)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法律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五條 國家依法保護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怎樣承擔
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于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那么個人獨資企業債務如何承擔呢?接下來就由的我來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一、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怎樣承擔 1、個人獨資企業屬于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2、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該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享有所有權。 3、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 5、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破產的,投資人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解散的有五年保護期。 7、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投資及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配偶需承擔連帶責任。 8、個人獨資企業轉讓的,個人認為轉讓人和受讓人對于轉讓前企業的債務均應承擔連帶責任。 9、個人獨資企業繼承的,清償債務以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二、法律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承擔債務嗎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承擔債務嗎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承擔債務。但是應當先由合伙企業承擔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按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會被責令限期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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