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了怎么辦?
你好,當企業無法繼續經營的時候,就需要進行破產清算。這是企業破產清算的直接原因和表現。從具體來說,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護股東的權益
引發企業破產的原因是復雜多樣的,可能是正常的生產經營中出現了決策錯誤,可能是在生產經營當中遇到了不可解決的困難,從而使得企業面臨破產困境。在企業破產清算的過程中,股東的權益可以獲得保障,具體來說,此時可以依照相關規定中的清算程序,來找出到底有沒有需要承擔責任的責任人,然后依法進行處置。此外,股東還可以依法選擇清算還是重整,如果啟動重整程序,公司有可能恢復生機,股東的權益將獲得保障。
2、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企業之所以破產,往往是因為經營不善導致的。因此債權人一旦發現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依法及時申請破產,防止債務人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這就保護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3、區分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所謂破產債權是指債權人對破產企業所享有的,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可以受償的債權。并非所有對破產人發生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以抵押、質押、留置等形式擔保的債權,相對于其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因此,有擔保的債權無需通過破產程序即可得到清償。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清償,而其他債權則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而得到實現。
4、保護企業員工的權益。
如果企業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下去,企業員工將因此失去收入,甚至失去工作。這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嚴重的損失。會對他們的生活產生嚴重影響。通過企業破產清算,有可能使企業重獲生機,員工將因此而重新上崗工作,這對他們來說意味著事業發展和個人生活都將獲得有效保障,他們的權益將得到有效保證。
祝你工作順利!
公司破產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破產流程如下:
1、破產申請根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4、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
5、審計、評估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6、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
7、召開債權人會議由于公司破產清算;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
申請破產需要的資料如下: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人民法院以書面裁定宣告債務人企業破產如下:
1、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又不具備法律規定的不予宣告破產條件的;
2、企業被依法終結整頓的;
3、整頓期滿,不能按照和解協議清償債務的。
綜上所述,公司宣告破產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的,需要由法院宣告破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有限公司破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破產程序: 1、有限公司或者其 債權人 向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2、法院受理裁定后會宣告受理有限 公司破產 ; 3、法院宣告后正式進入破產程序,法院會在宣告十五日內成立 清算 組; 4、清算組完成清算后,會向法院遞交清算報告 申請破產 程序終結; 5、法院經過審查后破產程序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 債務 ,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 法規 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三條破產案件由 債務人 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破產了怎么辦
企業破產清算的目的是什么?
一、保護股東權益
公司破產危機的原因復雜多樣,可能是正常生產經營出現決策失誤,也可能是從事欺詐投資者的事務,面臨破產困境。那么,在企業破產清算過程中,如何保護股東的權益呢?
這時候通過《企業破產法》中的清算程序來查找是否有公司高管需要承擔責任,也是恰到好處的。如果有責任人,股東可以在《公司法》或《證券法》提起訴訟。
另外,法律也給了股東選擇權,是清算還是重整,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來選擇。如果啟動重組程序,公司可能會恢復活力,股東也不會血本無歸。
第二,保護債權人權益
1.及時申請公司債務人破產。
根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公司破產的原因往往是經營不善。因此,公司作為債權人,一旦發現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應依法及時申請破產,防止債務人財務狀況進一步惡化。這就需要公司關注債務人的經營情況,及時保護其合法權益。
2、區分該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
所謂破產債權,是指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只有通過破產程序才能得到補償。并非所有針對破產人的債權都是破產債權。抵押、質押、留置等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優先于其他債權人,所以有擔保的債權可以不經過破產程序而得到清償。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清償,其他債權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等方式實現。
3、必須積極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債權人必須明確自己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并應在規定時間內積極向法院申報。法院一旦受理破產案件,就會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發布相關公告和通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宣布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人應當在報告期內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數額及是否有財產擔保,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此期限內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終分配前進行補充申報;但是之前已經做過的分配,不再補充。審查確認補充債權申報的費用由補充申請人承擔。因此,補充申報對債權人極為不利。因此,債權人應及時向法院申報債權,維護自身權益。
相關推薦:
招標違規操作中標無效嗎(招投標違法行為中標無效的情形)
原始股份轉讓詳解(原始股權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最高額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后保證最高額擔保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
車輛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