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受理窗口遞交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提交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材料,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
3、受理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4、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工作人員審批,在收到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5、作出準予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
開餐館第一步大家都知道要有營業執照,但是餐館屬于食品行業,涉及食品安全問題,所以需要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一起才算正式可以開始營業哦!
餐飲店辦理衛生許可證必須申辦《健康證》
從事餐飲工作的人員,因為直接面對的是食物,個人的身體狀況如何是非常重要的,它會直接影響到顧客的身體健康。所以,業內人員申辦《健康證》是必不可少的。
根據我國《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都必須進行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后領取了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也就是說,辦理健康證的第一步是要進行體檢。體驗一般應到縣級以上衛生部門進行,體檢內容包括:心臟、肺部、腹部、肝臟、皮膚、細菌檢查、乙肝接種情況等的檢查。
對患有疾病尤其如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就不能從事餐飲方面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為保證體檢結果的準確,衛生部門要求體檢者在體檢前一天要“選擇性進食”,不能吃蛋白質較高的食品,體檢當天早上還要空腹、少喝水。如果經過體檢身體合格,衛生部門就會下發健康證了。
餐飲店辦理《衛生許可證》
辦好了《健康證》后,接下來就可向衛生監督機構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了。
在受理申請《衛生許可證》前,衛生監督部門會派人對餐飲店的硬件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主要是對餐飲店的拆建、擴建、裝修等工程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檢查,看是否符合衛生安全的要求。如餐飲店周圍20~50米內不得有污染源(例如廁所、糞坑,垃圾堆,污水溝塘、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的工廠,廚房與堂口的比例也有要求:一般情況下為1:1),并參加工程驗收,以對衛生消毒設備作檢查,如果經營者是租憑承包或購買的餐飲店,則著重檢查衛生設施的完善,其具體要求以當地衛生部門的要求為準,經審驗合格后便可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在填寫申請書時,也有相關的要求,一般要求使用毛筆或鋼筆填寫,以碳素筆為佳,字跡工整、規范、不得涂改。自己不用填寫的地方應用“無”字代替,其主要項:
申請人單位:餐飲店名稱;
申請負責人:餐飲店業主的名字;
單位地址:餐飲店所在地、市(縣)鄉(鎮、區)及街道的門牌等;
職工人數:全體員工數量;
應體檢人數:直接從事食品原材料加工處理的工作人員;
固定資產:房屋、設施、設備等折合人民幣金額;
竣工驗收許可征:證書的編號,非自建或租賃承包的填寫“無”;
經濟性質:國有、集體、私營、個體、三資等,結合實際情況填寫。
除了上述內容,另外需要填寫的項目有:聯系電話、使用面積、原衛生許可證等,在“申請許可項目”一欄中應填寫生產經營的范圍、形式和種類,可填寫“飲食業”,在申報材料及保密要求一欄應填寫清楚設備、布局及工藝流程圖,設施布局用文字詳細說明,工藝流程則應以圖表形式說明,從原材料加工至上桌的這一流程,但要力求簡潔明了;“衛生設施”一欄應如實填寫所擁有的清潔設施的數量和種類,其他項目如“主管部門意見”、“收到申請書日期”、“經辦監督員意見”、“衛生監督機構審批許可項目”等,則由衛生監督機構填寫。
在填寫申請書時,還應提交以下材料: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設備布局及工藝流程圖、原料配方、使用標準、特殊規定品種批準證明、從業人員衛生檢查及培訓合格證明以及衛生設施情況等。
辦證時,從業人員有時還需參加健康衛生、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如《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公共衛生管理條例》等,合格后可獲取健康衛生培訓合格證。
所有的的手續全部辦完就可以進行申領《衛生許可證》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食品衛生監督制度。
第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都必須遵守本法。
第二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餐飲衛生許可證在哪里辦
申請辦理餐飲衛生許可證要到經營管轄的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行政部門通過核準,并發證準許經營,確保衛生達標,以保障顧客健康。 一、餐飲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食藥監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請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飲服務許可受理決定書》; 3、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組織現場審查驗收; 4、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標準的,做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標準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5、許可證頒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做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法定時限內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辦理餐飲衛生許可證需要以下材料: 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 3、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總之,想要申請辦理餐飲衛生許可證,那么就可以要到經營餐飲業所管轄的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申請登記,又或者是變更登記。具體的地址可以通過網上查詢的方法,又或者是可以上相關的官網查詢辦理的業務的地址。另外還需要準備好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按照規定好的時間去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工地食堂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
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為:
1、申請人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受理窗口遞交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提交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材料,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委托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
3、受理后,按相關規定等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4、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工作人員審批,在收到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5、作出準予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
工地食堂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以下證件:
1、餐飲服務許可證: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餐飲服務許可管理,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許可條件和程序,審查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2、工地食堂衛生許可證:可在當地所管轄的區衛生防疫站辦理;
3、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可在當地所管轄的區衛生防疫站辦理。
綜上所述,開辦工地食堂的,當事人應當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合衛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具有在食品采購、貯存、加工制作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當事人在具備上述條件后,可以按照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衛生行政許可部門經過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實地審查后,認為符合發放條件的,會向當事人發放衛生許可證。
【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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