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哪些可以減免
法律主觀:
個人所得稅減免有以下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的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二、《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需要什么條件
減免個人所得稅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免稅的范圍主要包括獎金、國債、補貼津貼、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保險賠款、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等。
減稅的范圍主要包括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目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共有7項,分別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以及今年3月新納入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項目。
1、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3、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5、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6、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減免項目包括:
一、職業損失:常年在境外工作的中國公民收入中可以扣除職業損失,減免個人所得稅。
二、教育經費: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教育經費,減免個人所得稅。
三、靈活就業:可以在規定的靈活就業收入期限內,減稅3000元。
四、慈善捐贈:可以扣除慈善捐贈的額度,減免個人所得稅。
五、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子女的教育費用,減免個人所得稅。
六、住房貸款利息:可以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減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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